結婚之後應該贍養老婆的父母嗎?對於這個問題大家怎麼看?

萊馬情感


你覺得你妻子對你的父母有贍養責任嗎?如果你覺得有,那麼同樣,你對你妻子的父母,也有贍養責任,都是父母,有什麼區別嗎?

每一個父母,把兒女養育成人,其中付出的艱辛不言而喻,父母花在女兒身上的心血,不次於兒子,那麼兒子能做到的事情,女兒為什麼不能做呢?

不管妻子是獨生子女,還是她有兄弟,我覺得,你作為老公,對妻子的父母都有贍養責任,這也是對你妻子的尊重和體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更何況對方是你妻子的親生父母,他們把一個這麼優秀可愛的妻子嫁給你,你對他們不應該有所回報嗎?

我想現在還有這種想法的人,簡直就是腦子進水了。以前,媳婦娶進門,跟丈人丈母孃家就是親戚,那是因為當時的女人沒有經濟能力獨立。現在女人跟男人一樣,在職場上獨當一面,她用自己的薪酬來贍養父母,說句實話跟你,你同意不同意又能有啥關係嗎?

孝順雙方的父母,贍養雙方的父母,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是為人最起碼應該做到的事,這個事好像不用,去糾結該做還是不該做?



木小木的情感客棧


贍養父母 ,兒子女兒有同等責任義務,不能因為小時候撫養較少而有差別,不能因得到父母財產數量不同而怠慢。


夫妻倆站在兒子和女兒的角度上,贍養自己的父母是責任和義務,天經地義。做為配偶站在兒媳和女婿的角度上,也要有起碼的責任義務要分擔。贍養老人的行為在家庭中的具體體現:對年老父母尊重、關心和照料,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照顧特殊需要,患病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妥善安排住房。夫妻生活在一個家庭,首先在父母經濟供養和住房保障方面就是夫妻的共同“債務”,在對老人關心照料慰藉方面,處於對配偶的關心和愛護,分憂解難。即使自己不是親力而為,或者次數相對少些,也要支持大開方便之門,彌補因他(她)投入而延誤的家庭其他工作。軍功章各有一半,

燒熱炕和潑冷水就是兩個概念,這是我的理解。


泰山木32140178


我覺得不是你有沒有這個義務,是你老婆有這個義務,而你作為你老婆的老公,你也有義務幫她履行這個義務。而且你對你岳父岳母好的同時你老婆也會對你的父母好。

不能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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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不贍養,你妻子必須贍養(你無權阻止),既然你妻子必須贍養,作為丈夫的你,也相當於被動地贍養,既然橫豎要贍養,還不如主動地贍養。至於是出錢還是出力,出多少錢出多少力,視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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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問這些挑撥離間的問題有意思嗎?有時候贍養並不是非得自己動手照顧,比如我家吧,我沒收入,回孃家買東西都是老公出錢,父母病了回去照顧老公就帶孩子,媳婦也一樣 ,只要在夫妻共有的金錢和時間上不阻擋配偶為自己的父母養老都屬於贍養老人了。公婆病了媳婦沒工作又不想花錢請保姆就替老公照顧,媳婦有工作就找保姆或兩口子出錢送養老院或者讓老公歇著在家照顧,只要你不阻止不控制不要挾兒子出錢出力都算是贍養老人了。


雕刻人生2


婚姻不只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家庭的事,男女一旦成婚,兩個不相干的家庭就有了親戚關係,雙方的父母也就成了彼此的長輩,人都是感情動物,愛屋及烏,因為愛對方所以對對方的父母也會尊重愛戴,等他們老了以後贍養問題不是說你不贍養就不贍養了,因為你和丈夫(妻子)是一體的哪能撇的那麼清該乾的事還是要乾的,但是作為雙方的家長在年輕的媳婦或女婿剛進家門的時候不要橫挑鼻子豎挑眼的,要用真情接納他們,我相信不管是老的還是小的到什麼時候都是:人行好事莫問前程!


鹿瀟木1


贍養是一個法律問題。而法律對此有著很清楚的明文規定。贍養父母是兒子,女兒的責任義務。兒媳,女婿,只是幫助和協助。沒有法定的義務。這個其實不難理解,兒媳女婿有自己的親父母要去贍養。那才是他們的法定義務。


實現一個曉目標


不談義務與責任,只回答幾兩個問題!你們夫妻之間決定生活一輩子嗎?對方的父母對你好嗎?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你問問自己良心該怎麼做!反之回答否定,你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處理!


子心印


不應該贍養,首先父母都有養老保障,應該國家來承擔責任!第二根據傳統文化,女人是嫁給男人,所以要房要車,要彩禮!嫁到男方家就是男方家的人,沒有規定要養丈母孃和丈人!但是現在現實情況是娶個老婆就要養她全家,我就是這樣,壓力超大,其實想想還是單身好


麟海玉雕311


兩個相愛到走入婚姻的男女,對這種問題還如此糾結,不清,計較,那還談什麼相愛,又怎能共同生活,一起過日子和生養孩子呢?沒愛的婚姻,就只剩為個人利益而鬥。還在一起找罪受,招災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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