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溪法院網訊 “老弟,你摸著良心說我是不是還了80多萬給你?”
“老姐,我真不記得你有還過80萬給我。”
“老弟,你到底借了多少錢給我,你自己清楚,怎麼會有300多萬?”
李某與黃某系十幾年交情的朋友,黃某多次借錢給李某,李某也多次還錢給黃某,但雙方均未及時的出具借條、收據。審理中雙方均對對方說自己的人品如何如何,自己記得數是準確的。考慮到李某與黃某多年的交情,蘆溪法院多次組織調解,一次一次的減小雙方的差距,最終該案以調解結案。調解後,雙方均對法官表示感謝,沒有讓他們的友情因這個案子不復存在。
法官提醒:親兄弟都需明算賬,何況是朋友。向他人借款、還款時留下憑證是對雙方關係的一種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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