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綏法院執行「亮劍」,「老賴」大悟執行和解

扶綏法院執行“亮劍”,“老賴”大悟執行和解

(通訊員韋立婷)7月13日上午,扶綏縣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幹警不顧高溫,深入田間地頭,成功執結了一起土地經營權糾紛案,依法維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案情經過:申請執行人凌某某、馬某某與被執行人吳某某的土地經營權糾紛一案,扶綏縣法院依法作出的民事判決書生效後,由於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兩申請執行人向扶綏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被執行人吳某某賠償各項損失共計14084元,並退還侵佔的土地0.36公頃給兩申請人。

在執行過程中,扶綏縣人民法院依法劃撥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14084元並已兌付給兩申請執行人。在執行涉案土地時,執行法官考慮到當事人雙方為同一村民小組成員,為了他們今後和睦相處,執行法官決定對涉案土地--東門鎮“雷門山”進行實地調研,並組織雙方當事人現場調解及釋法說理。執行當天,在烈日下,經法官耐心調解,被執行人吳某某自願退出其所侵佔的0.36公頃林地退給申請執行人凌某某和馬某某,而兩申請人也自願補償給被執行人5000元后,被執行人將涉案地上的林木歸兩申請人所有。最後,一起糾紛多年的土地,在執行法官的調解下,終於和解結案。

“感謝法官,你們辛苦了!”執行完畢後,兩申請執行人對執行法官連聲道謝,他們為法院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行為點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