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這個話題
對於大家來說並不陌生
關於拆遷的那點事
真如黃河之水,滔滔不絕
那些拆遷中出現的各種亂像
也是“層出不窮”,花樣百出!
為了在拆遷中獲取最大利益
有的人連夜“種房子”,有的人不擇手段
想盡辦法斂財,還有的從中收取好處……
俗話說: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昨天匯川區法院審判一起
拆遷中引發的受賄案
想必會給許多人敲下警鐘
匯川區法院審判
8 月 7 日上午,遵義市匯川區法院
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受賄案件
匯川區城投公司聘用人員
在工作中收受 13 萬元感謝費被控犯受賄罪
法院審理後當庭宣判其罪名成立
判處 1 年 6 個月刑期,並處 10 萬元罰金
其受賄贓款也予以沒收
案件過程
該案被告人、40 多歲的聶某家住遵義城區,系匯川區城市建設投資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稱 " 匯川區城投公司 ")合同制工作人員。
今年 6 月 8 日,聶某因涉嫌受賄罪,被匯川區監察委員會立案調查。7 月 5 日匯川區檢察院決定啟動刑事訴訟審查,並於 7 月 6 日取保候審。
8 月 7 日,聶某案在匯川區法院開庭,匯川區監察委員會、城投公司等單位 240 餘人到庭旁聽。
收受賄賂
法院審理查明,2016 年,聶某在匯川區城投公司紅河西路道路建設拆遷安置工程中,幫助村民李某橋獲得剩餘房屋順利徵收並得到賠付。2016 年年底,李某橋送給聶某 1 萬元表示感謝。
2016 年,城投公司在九節灘溼地公園項目建設中,當地某木材加工廠負責人魯某,找到聶某幫忙。在聶某與評估公司的協調下,魯某在賠付的企業從業人員補助上得到關照。2016 年年底,魯某送給聶某 2 萬元表示感謝。
2017 年,匯川區董公寺鎮沿紅村村民李某志,為使其經營的保養場、倉庫等企業在徵地拆遷中得到好的賠付,找到聶某幫忙併得到關照。2017 年 12 月,李某志送給聶某 10 萬元表示感謝。聶某在收下這筆錢後,向其家屬稱系自己結算的工程款。
6 月 22 日,聶某向監察機關退出贓款 13 萬元。庭審中,聶某的辯護人認為聶某系初犯,到案後積極退贓,有悔罪表現,且有坦白情節,建議對聶某適用緩刑。
法院認為
聶某身為受政府委託從事公務的人員,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因其積極退還全部贓款,審理中認罪態度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但聶某的犯罪情節,不宜對其適用緩刑。
7 日上午,法院經審理後
當庭判決聶某犯受賄罪
判處有期徒刑 1 年 6 個月
並處罰金 10 萬元
其受賄的贓款予以沒收
Q
很多人說,現在拆遷是個肥差
在利益面前,無論是拆遷戶
還是工作人員,都要經歷良心的拷問
錢財乃身外之物
不屬於自己的不要亂拿
拿了不屬於自己的錢財
輕則晚上睡不好覺
重則……自行腦補吧!
閱讀更多 習水家園網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