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公佈新一批一級建造師註冊人員名單,其中不符合初始註冊人數為211人。不通過的原因:
勞動合同待核實,150人
已有證書註冊在其他單位,51人
被舉報,4人
學歷不符合報考條件,3人
逾期註冊且無繼續教育證明,3人
“勞動合同待核實”成證書註冊未通過主要原因,這是怎麼回事?是對勞動合同要求太嚴了嗎?
根據 《註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的要求,在申請初始註冊時,相關人員須“受聘於一個相關單位”,並要在註冊時提交“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複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具體參見,第六條、第十一條規定:
第六條 申請初始註冊時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經考核認定或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
(二)受聘於一個相關單位;
(三)達到繼續教育要求;
(四)沒有本規定第十五條所列情形。
第十一條 初始註冊者,可自資格證書籤發之日起3年內提出申請。逾期未申請者,須符合本專業繼續教育的要求後方可申請初始註冊。
申請初始註冊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註冊建造師初始註冊申請表;
(二)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和身份證明覆印件;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複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四)逾期申請初始註冊的,應當提供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勞動合同待核實”一般由哪些原因?
1、可能勞動合同是假的,需要核實
2、合同年限可能超過了一年
3、粗心,在填到建造師申請系統的時候填錯了日期,導致合同和申請表不符
當然,很多時候“勞動合同待核實”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勞動合同是假的,這些人員或許是專業的“掛證族”,或許是想“賺外快”的上班族或公職人員。
假合同是如何被查出來的呢?
在《勞動法》第七十二條中規定,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相對其他內容來看,核查勞動合同中的“社會保險”更為方便、快捷,因為已經有“社保平臺”數據供查詢。通過核查社保繳納單位與勞動合同中是否一致,就能排查出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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