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底考試作弊「黑色產業鏈」 維護考場上的公平競爭

今天,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對在2017年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考試中,組織作弊的6名被告人,依法進行了公開宣判。最終,以組織考試作弊罪分別判處6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至1年8個月不等,並處以了4萬元到1萬元不等的罰金。

法官介紹,目前,組織考試作弊已呈現出團伙化、專業化的趨勢,他們一般以教育培訓機構為依託,有的專職負責購買作弊器材、組織考試作弊;有的專職負責網上招募作弊考生、線下培訓;有的專門負責竊取考題、招募槍手提供答案。電子作弊器材也越來越小型化,比如這種微型作弊耳機,記者嘗試將它放入耳朵後發現,即使沒有頭髮遮擋,外人也很難察覺。

在團伙作案、分工明確的同時,利益也層層分割。在北京2017年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考試組織作弊案中,犯罪團伙向一名作弊考生收取的費用是4.5萬元。在湖南常德國家二級建造師職業資格考試中兩科作弊的費用達到了7萬元。

考試作弊行為,破壞了國家考試製度和人才選拔制度,在妨礙公平競爭的同時,也是對社會誠信原則的破壞。

專家指出,在考試中作弊的考生,依照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規定:首先面臨的處罰就是該科目成績無效;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的,比如高考,可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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