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老人去世被安葬在自家老屋,子女說是老人遺願,鄰居卻覺得瘮得慌,對此你怎麼看?

曹大河


看似孝順,其實是最大的不孝。

去世老人被安葬自家老屋是否合法?

城鄉規劃法對墓地林園進行了規劃 ,而且宅基地的所有權人是村集體,使用權人是村民。


並且各省的《殯葬管理辦法》都對火葬進行了明確的規定“殯葬管理應當積極地、有步驟地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約殯葬用地,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

所以去世老人被安葬在老屋顯然不合法。

去世老人被安葬自家老屋是否合理?

將老人直接安葬在老屋,隔壁還有鄰居,村民居住,對其心理上的影響嚴重不說,對環境造成的影響不可估量。

土葬是某些環境汙染物的已知來源,是不爭的事實。其中的防腐液裡的汞、砷和甲醛都會汙染地下水。而靈柩本身也是另一種已知汙染來源。其他汙染問題還有,死亡或埋葬前(如放射治療)進入人體的放射性同位素;這些屍體的腐爛都可能造成環境汙染。


顯然子女的行徑也是不合理的。

不合法,不合理的事情勢必會被糾正。

如何糾正呢?

大概是要動老人墳墓,老人已經去世,還要對其骸骨“大動干戈”,想到仇家話說的“挖你祖墳”大致如此,因此,子女終究是不孝順的。


我想子女的孝應該是在老人生前給予物質的幫扶和精神的慰藉,而不是打著“孝順”的幌子違法違理,不清楚的還以為子女為了省錢省事才做出如此影響他人的行為呢。


幸福媽媽的秘密


中國人心中有很濃重的落葉歸根的想法,尤其是對於自己生活過的故鄉,有很強的心理依賴和情感依賴。在外多年,總還覺得有種漂泊感,想要在身後回到自己的故鄉。尤其是很多老年身上,這種想法更加的明顯,也可以理解。

但新聞裡這件事讓人覺得“詭異”之處在於,落葉不光要歸根,還要歸到自己曾經住的房子裡,就有些讓人難以接受了。雖然說已經是破敗不堪的老房子,家裡早已沒人在那裡居住生活,但周圍還有鄰居在居住,難免會對別人的心理產生影響。畢竟房子不是墓穴,老人的遺願固然重要,當子女的也應該在能力範圍內盡力滿足。但如果自己的做法會對無辜的人產生不好的影響,就應該停止並且糾正了。

其實這件事給我們帶來的反思也有很多,隨著城市化的進程,越來越多的人離開了自己成長的故鄉,對於年輕人來說,城市裡的燈紅酒綠讓人感到興奮。但對於很多“被動”來到城市的老年人來說,可能更加懷念的是故鄉的藍天白雲和熟悉的鄉音。子女們也該在平時的生活中注意多滿足老人的心理需求,不要等到一切都成為“遺願”再去滿足。


華商網


政府城鄉規劃裡依法對墓地陖園進行規劃,土地用途是經過人大審批依法執行的。在房子裡下葬首先是違反規劃法了,其次違反火葬的法律要求,再次是侵犯了鄰居的權利和利益。地方政府應該勸導糾正。如果不聽可以報案,依法處理。當事人要承擔刑事責任。


手機用戶4744653365


居然有這等事情,著實讓我大吃一驚!

姑且不說去世的老人是否有這個遺願。即便是有,這樣做也有悖常理。

雖然說老屋屬於自家的,有自主使用權。但也鮮有將老屋做墳地的!況且,該老屋的自主使用權是建立在不妨害鄰里關係的基礎上才存在的,現屋主把老屋當做了墓地,已分明是妨害了鄰里之間的關係,所以,現屋主對老屋的自主使用權應當終止。有關部門應當立即責令現屋主妥善安葬已故老人,如果現屋主已有新的宅基地建房,此老屋應當立即拆除!



俗話說得好,是理不是理,只怕來回比。假若別人也這樣做的話,現屋主不知會怎樣?會不會暴跳如雷,甚至大動干戈?好好想想吧!放在自己身上忍受不了的事情,放在別人身上別人也忍受不了。

最後我想說,別拿老人的遺願說事兒,如果老人的遺願違背了公序良俗的話,此遺願應當推翻!


鄉鄉鄉鄉下人


幾個子女好像都是有工作的人,咋能做出如此不合常理,不符鄉俗的事,也許老人有過這樣的遺願,但作為子女也不能這麼做吧,而且把責任都推到已故父母身上,孝道在哪?好像有一個還是學校的教師,請問你是如何教書育人的,課本里講的禮儀道德去哪啦?


熊仔24813571


宅基地是用來建房住人的,老人活著的時候難免對自己的家有所眷戀,但過世後還得按照國家規定來妥善安排的!可以大膽想象一下,如果都是這種解決方法,那成什麼局面了?借用一句:無規矩不成方圓啊,這樣做確實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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