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老人去世被安葬在自家老屋,子女说是老人遗愿,邻居却觉得瘆得慌,对此你怎么看?

曹大河


看似孝顺,其实是最大的不孝。

去世老人被安葬自家老屋是否合法?

城乡规划法对墓地林园进行了规划 ,而且宅基地的所有权人是村集体,使用权人是村民。


并且各省的《殡葬管理办法》都对火葬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殡葬管理应当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所以去世老人被安葬在老屋显然不合法。

去世老人被安葬自家老屋是否合理?

将老人直接安葬在老屋,隔壁还有邻居,村民居住,对其心理上的影响严重不说,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可估量。

土葬是某些环境污染物的已知来源,是不争的事实。其中的防腐液里的汞、砷和甲醛都会污染地下水。而灵柩本身也是另一种已知污染来源。其他污染问题还有,死亡或埋葬前(如放射治疗)进入人体的放射性同位素;这些尸体的腐烂都可能造成环境污染。


显然子女的行径也是不合理的。

不合法,不合理的事情势必会被纠正。

如何纠正呢?

大概是要动老人坟墓,老人已经去世,还要对其骸骨“大动干戈”,想到仇家话说的“挖你祖坟”大致如此,因此,子女终究是不孝顺的。


我想子女的孝应该是在老人生前给予物质的帮扶和精神的慰藉,而不是打着“孝顺”的幌子违法违理,不清楚的还以为子女为了省钱省事才做出如此影响他人的行为呢。


幸福妈妈的秘密


中国人心中有很浓重的落叶归根的想法,尤其是对于自己生活过的故乡,有很强的心理依赖和情感依赖。在外多年,总还觉得有种漂泊感,想要在身后回到自己的故乡。尤其是很多老年身上,这种想法更加的明显,也可以理解。

但新闻里这件事让人觉得“诡异”之处在于,落叶不光要归根,还要归到自己曾经住的房子里,就有些让人难以接受了。虽然说已经是破败不堪的老房子,家里早已没人在那里居住生活,但周围还有邻居在居住,难免会对别人的心理产生影响。毕竟房子不是墓穴,老人的遗愿固然重要,当子女的也应该在能力范围内尽力满足。但如果自己的做法会对无辜的人产生不好的影响,就应该停止并且纠正了。

其实这件事给我们带来的反思也有很多,随着城市化的进程,越来越多的人离开了自己成长的故乡,对于年轻人来说,城市里的灯红酒绿让人感到兴奋。但对于很多“被动”来到城市的老年人来说,可能更加怀念的是故乡的蓝天白云和熟悉的乡音。子女们也该在平时的生活中注意多满足老人的心理需求,不要等到一切都成为“遗愿”再去满足。


华商网


政府城乡规划里依法对墓地陖园进行规划,土地用途是经过人大审批依法执行的。在房子里下葬首先是违反规划法了,其次违反火葬的法律要求,再次是侵犯了邻居的权利和利益。地方政府应该劝导纠正。如果不听可以报案,依法处理。当事人要承担刑事责任。


手机用户4744653365


居然有这等事情,着实让我大吃一惊!

姑且不说去世的老人是否有这个遗愿。即便是有,这样做也有悖常理。

虽然说老屋属于自家的,有自主使用权。但也鲜有将老屋做坟地的!况且,该老屋的自主使用权是建立在不妨害邻里关系的基础上才存在的,现屋主把老屋当做了墓地,已分明是妨害了邻里之间的关系,所以,现屋主对老屋的自主使用权应当终止。有关部门应当立即责令现屋主妥善安葬已故老人,如果现屋主已有新的宅基地建房,此老屋应当立即拆除!



俗话说得好,是理不是理,只怕来回比。假若别人也这样做的话,现屋主不知会怎样?会不会暴跳如雷,甚至大动干戈?好好想想吧!放在自己身上忍受不了的事情,放在别人身上别人也忍受不了。

最后我想说,别拿老人的遗愿说事儿,如果老人的遗愿违背了公序良俗的话,此遗愿应当推翻!


乡乡乡乡下人


几个子女好像都是有工作的人,咋能做出如此不合常理,不符乡俗的事,也许老人有过这样的遗愿,但作为子女也不能这么做吧,而且把责任都推到已故父母身上,孝道在哪?好像有一个还是学校的教师,请问你是如何教书育人的,课本里讲的礼仪道德去哪啦?


熊仔24813571


宅基地是用来建房住人的,老人活着的时候难免对自己的家有所眷恋,但过世后还得按照国家规定来妥善安排的!可以大胆想象一下,如果都是这种解决方法,那成什么局面了?借用一句:无规矩不成方圆啊,这样做确实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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