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曝團購「半價房」: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處罰的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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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管家 Case Housekeeper

近日,華商網報道,在距離大唐芙蓉園不足1000米的長慶坊二期,西安市規劃局191套團購房,價格還不到周邊商品房售價的一半,大雁塔附近均價4495元/平。經記者調查發現,長慶坊二期開發商存在加蓋和超面積蓋房以及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預售商品房行為。西安市紀委監委已成立專項調查組介入調查。

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預售商品房的相關法規

【法規】《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預售商品房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已收取的預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的罰款。

【規章】《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三十七條:未取得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擅自銷售商品房的,責令停止銷售活動,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擅自預售商品房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收取預付款的,可以並處已收取的預付款1%以下的罰款。

【規章】《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開發企業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售商品房的,依照《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處罰。

【責任事項】

1.立案階段:對發現或者接受違法行為投訴或舉報,依法作出立案、轉辦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不予受理應當告知理由)。

2.調查階段:對投訴或舉報內容進行調查、取證、核實。

3.審查階段: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4.告知階段:在行政處罰決定前,應書面告知當事人違法事實理由、依據及其享有的陳述、申辯、要求聽證等權利。

5.決定階段:依法對違法情況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6.送達階段:按規定的送達期限和送達方式將行政處罰決定送達當事人。

7.執行階段:監督當事人在處罰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依法採取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規規章文件規定應履行的責任。

【追責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機關及相關工作人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1.對應當予以制止和處罰的違法行為不予制止、處罰的;

2.違法事實不清、沒有法定的行政處罰依據實施行政處罰的;

3.因處罰不當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

4.不具備行政執法資格實施行政處罰的;

5.擅自改變行政處罰種類、幅度的;

6.違反法定的行政處罰程序的;

7.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財物的;

8.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文件規定的行為。

2018年4月2日,西安市房管局對4家未取得預售證的樓盤進行處罰,最高罰單82萬元;一家樓盤因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被罰2萬元。

提示購房者:

在購房前,務必要求開發商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查看並核實《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載明的售房單位、項目名稱、房屋坐落及樓幢號。切勿購買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屋。

陝西法治信息網大數據平臺

Tel:87378583 Web:www.sxfzxxw.com

Eam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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