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在美國盜竊被主人發現後追趕,撞到行駛的汽車上死亡,主人要承擔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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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這個案子不能用中國的法律來解決,問題發生在美國,用中國的法律去解決問題不太符合實際。對於部分答者用中國法律的思維解決問題的做法,難以認同。

其次我很好奇,怎麼這麼多人關心小偷偷東西之後,死亡的事情?無論怎麼樣,大家想得到的答案無非就是失主不需要承擔責任。但是負責任的告訴你,這個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判斷,並不是一句話說完,就能夠保證失主免責的。不信的朋友可以自行百度,有現實案例,既有失主承擔責任的,也有失主免責的。

最後,少關心和關注一些不切實際的內容,對於這種假設的題目,討論幾次就可以了,過多的討論,沒有任何意義。


麋鹿說法


有兩種情況:

第一主人不用負責。

在美國,就算是發現小偷,用槍打死都不算犯法,小偷還要賠償損失呢。所以在這在美國,絕對是不用負責的。

況且,這個小偷是被別人的車撞死的,完全沒有理由讓主人負責了。

第二,主人要賠錢。

因為小偷是由於主人的追趕,而撞上形式的汽車而死亡的,要是主人不追,小偷跑了,也不會出事,所以歸根到底就是主人的問題。


那麼到底應該按照那種情況走呢?

這就要看小偷請的律師了。若是小偷的家人有錢,請了個厲害的律師,那結果就完全不一樣了,小偷的死亡不僅可以讓家庭受益一筆保險金,而且還可以讓主人賠償,這就是一箭雙鵰啊,不過這是用自己的命換來的。

若是小偷家沒錢,請了個一般的律師,那也就是白白死了,最多領上一筆保險費用而已。


可見有錢沒錢的區別了。


老王偵查記


我不懂美國的法律,也不會說美國話,可命運的安排,偏偏讓我攤上了一樁在美國的官司。

其實我在國內有一個非常理想的職業,而且收入也挺好,可偏偏一些人都愛往美國跑,說那的生活非常的好,撈金簡直就像在河裡撈蝦。

十年前,在美國的親戚,說在美國給我找了個洋媳婦,說我與她結婚,可獲得美國國籍,然後就可以在美國定居成為美國公民。


這可真是天上掉餡餅。

我不顧相戀了五年的女朋友苦苦哀求,到美國找洋媳婦去了。

見面的地點是在一所醫院,我還以為他的職業是個護士,其結果是在這裡剛剛的做完刮產手術。

媽的,怎麼是個二手婆?我心裡有些不平衡,可親戚說在美國,16歲以下的女孩兒,你想找到處女,簡直比出土文物還要難。

我們在海邊的一個露天咖啡廳又見了面,喝完咖啡後,她竟然拿出了她那份的錢,往國內的習慣,堅持由我買單,誰知推來推去上了一個,20歲左右的年輕人,搶過她的錢就跑,我在國內經常的見義勇為抓壞人,見狀我持腿追了過去,恰巧一輛飛馳而來的轎車把他撞倒,這個賊當即斃命,警察來了,那個開轎車的指著我說了一堆讓我聽不懂的話。


警察放走了肇事的轎車,競把我帶到了警局。

在美國辦事效率就是高,早晨發生的案件,下午就開庭審理,在法庭上,我堅持說是在見義勇為,法官告訴我,我在美國,沒有見義勇為這個名詞,你只是涉嫌謀殺。

嚇殺我也。

虧了咖啡廳的那個老闆來給我作證,說是不知從哪兒來的幾隻馬蜂襲擊了我,而逃跑的方向和那個賊是一致的,因而排除了我的謀殺嫌疑,然後法庭勒令我的親戚交了保釋金,並勒令我立即離境。


此時我那個洋媳婦,又到法庭起訴我,說我欠她一杯咖啡錢。

我讓親戚轉交了我的咖啡錢,那個京戚告訴我,這個美國女子正在醫院治療什麼愛愛病,這種病在美國年輕人當中非常的盛行。

我回到國內,剛下飛機,我的女朋友立即迎上來抱住我,讓我無論如何也不許再離開她。

我望著我的女朋友,心想還是中國的媳婦乾淨。


趙志軍001


但是這個問題,昨天就有這樣的一個案例。去偷電動車,觸電死亡,但是這個偷電動車的是發生湖北,有人邀請我回答問題,我才知道,今天你提這個要求跟昨天偷電動車那個相差不大。只說具體情況我是不知道。但是追人碰車要負法律責任的。

雖然說人家有問題,罪不至死。對吧,我們要講良心,要講法律要講政策。要講道理,朋友對不起,我就說到這裡。因為我還有很多事要做。所以說你們每天邀請我回答的朋友我都是晚上回答。謝謝,不好意思啊,明晚再來


我希望明天會更美好的


這個去年有個案子可以參考一下,一對華人家裡被盜,男主人拔槍就射,一個當場擊斃另一箇中槍跑了。。。無罪

關於追趕的,前幾年美國一個駕駛汽車後座有老婆孩子的在路上被一群哈雷騎手挑釁,別車,最後被哈雷包圍也開車的直接加油門衝出去撞死一個撞傷好幾個。最後被判正當防衛,無罪,哈雷賠償車主損失。。。這兩個事都能差的到。。

所以關於小便的假設不成立,因為發展不到路上追趕的時候。。在房間裡就已經能夠把你打成篩子了。


☞Hiram☜


蘋果耗子來回答此問題。

此案例在國內發生過,失主先是涉嫌過失殺人,後來好像改判了無罪。

追趕小偷致其撞車致死的責任認定非常微妙,標準在於追趕是僅限於制止偷盜行為,還是尺度過線有洩憤傷人之嫌,且兩之間還存在意外事件的可能。所以,如何區分兩者,在司法實踐中十分困難。



很多人認為,小偷被抓現行,被打死活該,現實中也存在小偷被圍毆至死的案例。但是,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偷盜是罪不至死的行為,無人有權代表司法機構對小偷處以私刑。因此,若失主在追趕中有誘使小偷被車撞死的行為,那麼其須對小偷的死亡負責,失主涉嫌傷人或殺人罪,還得給小偷家屬經濟賠償。

不過,若是意外事件或者是小偷自身的原因造成死亡,那麼,失主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至於在美國,失主的責任如何認定就不太好說了。畢竟,我國和美國不屬於一個法系,美國遵循判例法,需要查找在前案例才能確認這種情況下如何判罰。

我是吃貨法律人奶爸的蘋果耗子,交流法律問題,請點擊關注我~


蘋果耗子


小偷在盜竊時被主人追趕,不慎撞上汽車死亡事件是意外事件,按照一般的情節發展,小偷要不偷到要不偷不到,而不是撞車死亡。

我國對於意外事件的處理,是不用負刑事責任的,也就是說主人不承擔責任。主人的東西都被偷了,還不去追小偷的話,那不是明擺著被欺負?也會縱容小偷的偷盜行為。試想,主人既被偷了東西,又要承擔責任,那豈不是冤屈?

美國是英美法系國家,我國與他們法系不同,自然審判的時候會出現差異,美國的陪審制度遠近聞名,對法官的影響舉足輕重,具體看他們對小偷的庭審表現。


北京冠領民商律師團隊


美國國民不吃轉基因食品,所以不會犯原則性錯誤,不管你們怎麼爭論定義轉基因,反正我是堅決不吃,轉基因確實不敢吃,不僅僅致癌,關鍵還破壞生命體的免疫系統,看看美國和瑞士對轉基因的態度就知道了,美國相關的權威機構在美國的發文:不鼓勵不建議本國使用,可以銷售至第三世界及發展中國家,瑞士更是以全民公投的方式堅決禁止了轉基因進入本國。


守護天使913


美國,小偷偷盜,失主隨後尾追,小偷撞到行駛汽車上死亡,失主負責任嗎?我的意見,失主不負責任。小偷不偷人,失主能在腚後追嗎?


國土無疆i


沒去過美國不知道,全國也沒跑個遍也不知道,但有可能某地區讓你先支付死者所有的喪葬費,然後聽死者家屬告你吧,少則三五萬,多則三五百萬。因為死者已許不會游泳,也許沒劉翔跑得快,還膽小如鼠,你追之前最好問問他們家有這些問題沒有。因為你不追,就不會被淹死,不會累死,不會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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