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倫理協會:基因編輯嬰兒「倫理上可接受」

新華社倫敦7月17日電英國納菲爾德生物倫理學協會近日發佈報告說,在充分考慮科學技術及其社會影響的條件下,通過基因編輯技術修改人體胚胎、精子或卵細胞細胞核中的DNA(脫氧核糖核酸)“倫理上可接受”。

英國納菲爾德生物倫理學協會是一家獨立機構,著重關注生物與醫學技術進步過程中出現的倫理困境。協會發布的最新報告《基因編輯和人類生殖:社會與倫理問題》說,基因編輯工具代表生殖選擇的一種“全新方法”,因而將對個人和社會產生深遠影響。

報告的觀點意味著,如果一對夫妻希望通過基因編輯技術改變他們未來孩子的遺傳特徵,例如防止某種遺傳性疾病,他們可能會多一種選擇。

報告指出,使用“遺傳性基因編輯干預”必須符合兩個前提:首先它必須是為了保障並符合未來出生的嬰兒的福祉;第二它不會增加社會上的不利因素、歧視和分裂。

目前英國允許人體胚胎研究,但英國法律不允許對人類胚胎進行基因編輯干預後移植入子宮,因此如果要把經基因編輯修改的胚胎、精子和卵細胞用於生殖目的,必須首先修改相關法律。

納菲爾德生物倫理學協會認為,“遺傳性基因編輯干預”合法化並非不可能,但在此之前必須對它的應用和各種潛在可能性進行廣泛、充分的討論,並通過繼續研究來建立臨床安全標準,充分評估它對個人、群體和社會的負面影響,還要有相應監控和審核措施。此外,如果得到許可,它必須由英國人工授精與胚胎學管理局監管,只在臨床研究前提下使用,以便監控它對個人和群體的長期影響,並實行一例一審核制。

該協會還建議在英國成立一個獨立機構來鼓勵社會各界討論遺傳性基因編輯干預問題,以及促進相關科技和醫療發展。

基因編輯技術用於生殖目的一直是有爭議的話題。目前科學界逐漸達成共識,認為應允許開展相關基礎研究,但還不能擴展到生殖領域的臨床應用;未來在嚴格監管的條件下可批准早期胚胎的基因編輯臨床試驗,但也只限於防治嚴重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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