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今年的考试教材还是沿用2011版,因此,在法规的学习上,可以总结历年真题中常考的知识点进行重点掌握。
今天,与大家分享的就是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涉及到的数字。
一是安全培训方面的数字。
一般情况下,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12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不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每个注册周期内继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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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的数字
二是资格证书相关的数字。
特种作业证操作证的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特种作业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在在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有效期3年,自准予注册之日起计算。延期注册,在有效期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当然,这是我目前在学习过程中觉得需要记住的数字,还有事故方面的一些数字,后续也会和大家一起分享,如果有不足之处,也希望大家在留言区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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