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馬儒起訴暴漫,好好的合同竟然變成了賣身契

近日喜歡暴走漫畫的朋友一定看到了一條新聞:“首席鑑黃師唐馬儒”的扮演者李迪因無法支付二十萬的違約金而起訴原東家“暴走漫畫”

唐馬儒起訴暴漫,好好的合同竟然變成了賣身契

根據法院的判定結果,是暴走漫畫勝訴,但這真的能代表暴走漫畫真的在人情上是正義的嗎?不見得!

小編也是暴漫的熱愛者,今天就帶著大家分析分析暴漫做了什麼惡!

首先放上這是雙方合同的部分截圖,請大家注意看其中的黑框部分!

唐馬儒起訴暴漫,好好的合同竟然變成了賣身契

唐馬儒起訴暴漫,好好的合同竟然變成了賣身契

唐馬儒起訴暴漫,好好的合同竟然變成了賣身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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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馬儒起訴暴漫,好好的合同竟然變成了賣身契

第一條就是一個大坑啊!!!

一般的勞務合同通常是三年,或者誰達成某個任務之後就解約,但這個合同確實五年!!!五年一個五年前一塊手抓餅才兩塊錢!五年後都漲到八塊錢了!學長就是這麼坑學弟的嗎?要是有點社會經驗的直接走人了!

甲方要求續約的,乙方應該無條件續約!

這就是古代的賣身契,賣身契也就是這麼寫的!

一般的合同都是到期自動解除,但這份合同就是說:我讓你跟著我,你就得跟著我,我用04年的錢能僱你一輩子!你還一點脾氣都沒有。

第二條也是一個賣身契!

唐馬儒起訴暴漫,好好的合同竟然變成了賣身契

乙方禁止用

本人、唐馬儒、和其他身份商演,

拍廣告。

禁止唐馬儒也可以理解為商業競爭,但是你禁止李迪以本人的身份商演有是怎麼回事?結合第一條這不就是讓人家這輩子都賣給你嘞?全部禁止也行,但是補償總得給到位吧,補償不給,而且還要索賠,還要平分利益,請問暴漫要不要臉?

用趙麗蓉老師的話說就是:“咋地?我賣給你嘞?”

唐馬儒起訴暴漫,好好的合同竟然變成了賣身契

然而更坑的還在後面

唐馬儒起訴暴漫,好好的合同竟然變成了賣身契

你讓我滾,我就得滾,讓我什麼時候滾,我就什麼時候滾!

那請問這合同籤的還有什麼意義!!

合同到期了你想讓我賣身給你,我還得待著,合同沒到期,你讓我滾我就得滾。邏輯嚴密,不留死角!

唐馬儒起訴暴漫,好好的合同竟然變成了賣身契

接著看第九條

唐馬儒起訴暴漫,好好的合同竟然變成了賣身契

滾蛋滾麻利點!滾之前還得給我錢

這個比較簡單,就先不細講了,反正就是甲方要你快滾,你就滾,還得給甲方錢。

唐馬儒起訴暴漫,好好的合同竟然變成了賣身契

你以為這就完事了?NONONO,暴漫還給自己留了後手!!

唐馬儒起訴暴漫,好好的合同竟然變成了賣身契

一般人可能回想,這很好啊,不想幹就不幹了唄!但是請大家結合第八條,

甲方能無條件續約

甲方能隨時解約,

這時候就不得不感嘆暴漫真的是不要臉啊!!

總結一下:這個合同就是個賣身契!!!!!

甲方想解約就解約,想續簽就續簽,甲方不高興了,乙方立馬滾蛋!違約金?不找你要就不錯了!

唐馬儒起訴暴漫,好好的合同竟然變成了賣身契

暴漫設計這個合同就是兩個目的。1、怕唐馬儒火了跳槽了 2、怕唐馬儒不火賴在這 曾經暴漫代表著反抗和自由,我們喜歡就是喜歡他那種即使無法改變世界也要宣洩自己聲音的熱血。但現在暴漫卻用自己的經驗來欺辱普通人。屠龍的少年終究變成了惡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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