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開展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

8月8日,記者從省水利廳瞭解到,在水利部統一安排下,我省從本月起開展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對亂佔、亂採、亂堆、亂建等河湖管理保護“四亂”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清理整治行動。

據介紹,“亂佔”主要包括圍墾湖泊,未依法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圍墾河道,非法侵佔水域、灘地,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及高稈作物;“亂採”主要包括在河湖內非法採砂、取土;“亂堆”主要包括在河湖管理範圍內亂扔亂堆垃圾,傾倒、填埋、貯存、堆放固體廢物,棄置、堆放阻礙行洪的物體;“亂建”主要包括,河湖水域岸線長期佔而不用、多佔少用、濫佔濫用,違法違規建設涉河項目,在河道管理範圍內修建阻礙行洪的建築物、構築物。

據統計,我省流域面積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66條,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6個。省水利廳要求,各級水利部門要採取拉網式排查,對這66條河流和6個湖泊進行全面細緻地調查,全面查清河湖存在的“四亂”問題,逐河逐湖拉清單;對照問題清單建立銷號制度,清理一處、銷號一處,2018年年底前“清四亂”專項行動要見到明顯進展和成效,2019年7月前全面完成專項行動任務,河湖面貌得到明顯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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