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城:面對「誘惑」不動心 主動上交「了事款」

江西南城:面對“誘惑”不動心 主動上交“了事款”

近日,江西省南城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交秩科協警黃顯文面對司機塞的“了事款”的金錢誘惑,拒腐防變,表現出一個協警應有的高尚品格,以實際行動踐行了一個公安協警“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核心價值觀,維護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江西南城:面對“誘惑”不動心 主動上交“了事款”

2018年7月24日20時32分,南城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交秩科、宣傳科聯合夜查整治酒駕行動中,在盱江大道南城賓館路段,查處程某某涉嫌酒後駕駛,酒精檢測結果為29mg/100ml,交秩科民警當即開出了酒後駕駛強制措施憑證,車輛暫扣至交警大隊,叫其駕駛員程某某第二日上午來接受處理。

江西南城:面對“誘惑”不動心 主動上交“了事款”

7月25日上午程某某來到交秩科辦公室來處理交通違法,看到我們就說“能不能幫個忙處理一下,不要上網就這麼算了”,並從口袋拿出煙來發給我們,但被我們拒絕。之後我起身去上廁所,他就一直跟隨我到廁所,確認當時廁所裡面沒人時,便直接將3000元現金塞到我的口袋裡就關上門就跑了。我當時心情非常緊張,從廁所出來後就立即向我科長馮友輝報告、同時向分管領導副大隊長羅小勇和我科副科長徐國榮彙報此事,隨後副大隊長羅小勇叫我將此款交至大隊辦公室等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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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辦公室負責人蔣建強立即聯繫駕駛員程某某到大隊辦公室接受詢問,告訴駕駛員程某某:當查處到交通違法行為時應該要面對事實,按照法律規定接受處罰,不能用金錢來賄賂工作人員。經過教育後,駕駛員程某某認識到自身的錯誤,並表示會接受應有的處罰,隨後在大隊辦公室,副大隊長羅小勇將此款親手交還給駕駛員程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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