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雙重身份」不認帳 法官多番追查終結案

7月16日上午,霍邱縣人民法院順利執結一起追償權糾紛案件。

2018年1月,申請人霍邱縣某公司與被執行人李某因追償權糾紛一案在霍邱法院申請執行立案。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詢李某的銀行賬戶及其他資產時,卻顯示身份證信息不一致,於是又向李某郵寄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和財產申報表等相關材料,但材料寄出後,又被原封不動的退了回來。

7月初,執行法官帶著材料來到李某的家中,李某見到執行法官卻矢口否認,說案件中的李某並不是他,他的名字是李某某,表現出一副不耐煩的樣子。

經過執行法官的多次奔波及調查後得知,原來被執行人李某之前有兩個戶口及身份證,與霍邱縣某公司追償權糾紛案中的李某當時用的是另外一個身份證,後來李某將這個身份證與戶口註銷,所以才出現上面發生的情況。

7月13日,執行法官去當地公安局調出李某的重複戶口註銷說明,拿著案件的相關材料及其證明又一次來到李某的家中。李某見到執行法官一行的到來,態度非常惡劣,並且依然否認案件中的李某是他本人。於是執行法官當場宣佈對李某拘留,迅速將李某帶上警車離開。

送拘的途中,執行法官依法告知李某若再不履行法律義務,法院將以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此時的李某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說現在就聯繫家裡人,讓家裡人湊錢還賬,並且當場承認了他之前將涉案時所用身份證註銷的事情。

在李某被拘的第二天,其母親來到霍邱法院找到執行法官,表明自己一晚湊了42000元,先將這42000元還於申請人,剩下的60000元每個月償還10000萬,直至還清為止。

為了案件的執結,執行法官將申請人約至霍邱法院調解室,經過一番耐心的調解,雙方當場簽下和解協議。在確認42000元到達法院標的款專用賬戶後,執行法官依法為李某辦理了提前解除拘留的手續,至此案件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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