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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因為高速公路應急車道停車的違法行為屢次發生,群眾向我們反映的“各種原因”也是五花八門,那麼應急車道到底什麼情況下才能停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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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高速交警小課堂
風裡雨裡霧霾裡,高速交警在這裡~
有問必答
問:什麼是應急車道?答:“應急車道”是指在城市環線、快速路及高速路兩側設置的應急通道,是工程救險、消防救援、醫療救護或民警執行緊急公務等處理應急事務車輛使用的專用車道。
問:發生故障或事故時可以在應急車道上停車嗎?
答:1、車輛發生故障了,可以臨時停車,但停車後,要立即打開雙閃警示,還要立即設置警示標誌,在車的後方150米處放置警示三腳架,提示後方的車輛,防止發生追尾事故。
2、在高速發生交通事故時,車輛能移動的,可以移動到應急車道停放,並要及時設置警示標誌,開啟車輛雙閃,不能移動的車輛,也要及時設置警示標誌,及時報警等待交警救援。
問:如何使用應急車道?
答:1、120急救車在遇到交通堵塞時,可以在應急車道行駛。
2、交通事故救援車輛、消防車、警察執行緊急公務等處理應急事務的車輛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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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非緊急情況下,在應急車道停車如何處罰呢?
答:駕駛證扣6分,並處200元的罰款。關於使用應急車道的相關法律法規
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
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行駛中發生故障或者遇有緊急情形需要臨時停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右轉向燈,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駛離原車道,停在應急車道或者路肩內,並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在最右側車道與應急車道或者路肩的分界線上、來車方向一百五十米外設置故障車警告標誌牌。
機動車排除故障後繼續行駛時,應當在應急車道上提高車速,並開啟左轉向燈;進入行車道時,不得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
第二十三條 機動車行駛中因發生故障不能離開原車道的,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本車道內來車方向一百五十米外設置故障車警告標誌牌,夜間還需開啟示寬燈和尾燈。駕駛人和乘車人應當迅速轉移到右側應急車道或者路肩外,並立即向高速公路管理和經營單位請求援助,高速公路管理和經營單位應當及時施救;影響交通安全的,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第二十四條 設置故障車警告標誌牌時,設置人應當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沿應急車道或者路肩外側行走。
禁止以其他物品或者標誌替代故障車警告標誌牌。
請廣大駕駛員朋友們,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
應急車道也是生命道,
在非緊急情況下,是不可以停車的。
那麼,如果有緊急情況發生,
也一定要按照蜀黍教給大家的方法去做。
沒有違法就沒有抓拍,
我們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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