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消防工程師考點:倉庫防火

問:倉庫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性分類如何確定?

答:①同一座倉庫或倉庫的任一防火分區內儲存不同火災危險性物品時,倉庫或防火分區的火災危險性應按火災危險性最大的物品確定。

②丁、戊類儲存物品倉庫的火災危險性,當可燃包裝重量大於物品本身重量的1/4或可燃包裝體積大於物品本身體積的1/2時,應按丙類確定。

問:丙類倉庫的耐火等級和層數有何要求?

答:①儲存可燃液體的多層丙類倉庫,其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單層丙類倉庫,儲存可燃固體的多層丙類倉庫,其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三級。

②一、二及丙類1項倉庫的最多允許層數不應超過5層,三級丙類1項倉庫的最多允許層數應為單層,一、二級丙類2項倉庫的最多允許層數不限,三級丙類2項倉庫的最多允許層數不應超過3層。

問:丙類倉庫的消防車道如何設置?

答:佔地面積大於1500m²的丙類倉庫,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確有困難時,應沿建築物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

問:丙類倉庫內辦公室、休息室佈置有何要求?

答:辦公室、休息室,其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50h的防火隔牆和不低於1.0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並應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如隔牆上需開設相互連通的門時,應採用乙級防火門。

問:丙類倉庫的安全疏散應滿足什麼要求?

答:每個防火分區或一個防火分區的每個樓層,其相鄰2個安全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5m。每座倉庫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2個,當一座倉庫的佔地面積不大於300㎡時,可設置1個安全出口。倉庫內每個防火分區通向疏散走道、樓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於2個,當防火分區的建築面積不大於100㎡時,可設置1個出口。通向疏散走道或樓梯的門應為乙級防火門。地下或半地下倉庫(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2個,當建築面積不大於100㎡時,可設置1個安全出口。地下或半地下倉庫(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當有多個防火分區相鄰佈置並採用防火牆分隔時,每個防火分區可利用防火牆上通向相鄰防火分區的甲級防火門作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個防火分區必須至少有1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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