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評價前恆大隊長劉健肘擊對手,裁判先是給了黃牌,經觀看VAR後紅牌罰下劉健?

我是火柴


劉健為自己的錯誤買單,後續還有足協罰單等著他

中超聯賽第17輪的最後一場比賽在北京人和與天津權健之間進行,雖然最終雙方的比分是3比3,握手言和,但在比賽的過程中,並沒有波瀾不驚,沒有起伏。這場比賽是跌宕起伏,堪稱年度大片。

比賽上半場北京人和羅歆門前玩火,王曉龍斷球后為權健取得一球領先,隨後帕託為權健擴大比分,2比0;下半場一開始,馬西卡就在混亂之追回一球,接著迪奧古點球扳平,馬西卡破門反超比分,隨後劉健被紅牌罰下,權健由楊旭扳平比分,最終是戰至3比3平。

而在比賽的80分鐘,已經反超比分的北京人和球員,也是廣州恆大前隊長,劉健在無球的狀態下肘擊天津權健的小將吳偉,當時裁判只是給了劉健一張黃牌,但劉健圍著主裁判依依不饒,認為自己沒有犯規,這是VAR裁判提醒主裁判郭寶龍觀看VAR視頻,結果主裁判看完視頻後,不再給劉健黃牌,而是直接給予劉健紅牌,將其罰下。

劉健真的是不作死就不會死,難道自己做過什麼事情不知道的嗎?從賽後的慢鏡來看,劉健的確是肘擊了對手,這種動作只要裁判看清楚了,那紅牌是逃不了的。正是劉健的無謂犯規,北京人和打少一人,不得不以10人迎戰,而為了填補劉健的空缺而上場的劉洋在最後時刻的犯錯,讓天津泰達的楊旭抓住機會,最終扳平了比分。不得不說,劉健作為一名經驗豐富的老將,在這種情況下,犯下如此低劣的錯誤,是值得批評的。

根據足協此前的作風,劉健犯下錯誤的影響,還不止於這場比賽,或者是下一場比賽,個人認為,足協在賽後肯定會對劉健的這個動作追加處罰的,具體多少還得等足協的罰單出爐,預測6場左右吧!你覺得呢?


我是火柴


  VAR介入只有四種情形:1、進球。2、點球。3、遺漏的紅牌。4、紅牌對象給錯人。劉健是在和對手爭站位過程中用手肘擊到了對手的臉部,按照足球競賽規則,肘擊對手可以暴力行為論處。裁判員給黃牌的理由是認為該犯規仍處於競技範圍內,即認為劉健的犯規是為了爭搶球權,從而不小心擊打到了對手,屬於危險動作,給予黃牌。但VAR視頻助理裁判認為,劉健手肘抬起過高,且對於對手臉部有明顯的故意擊打動作,因此判罰紅牌。

  

  關於此事劉健會被禁賽多少場,需看裁判報告對於該事件的定性,這個定性也會根據VAR視頻助理裁判當時的建議有關。如果定性為嚴重犯規,即認為劉健實施了暴力性犯規行為,但目的仍然在球,這種犯規根據規則就是紅牌一張,停賽一場,沒有追加。

  

  但如果定性為暴力行為,即目的並不在於球,純粹的是對對方實施了暴力行為,那麼就要根據《紀律準則》第五十四條處以至少4場停賽處罰。由於犯規部位在頭部,屬於可以加重處罰的範圍,因此還會酌情加重,總停賽場次可能達到7-8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