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第五巡察组进驻陇川县景罕镇和陇把镇开展巡察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州委第五巡察组7月4日进驻陇川县开展巡察工作。7月6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景罕镇、陇把镇工作动员会召开,州委第五巡察组副组长张勇受组长杨荣信同志的委托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陇川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滕杉同志和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杨旺保同志分别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景罕镇党委书记尹兴洲、陇把镇党委书记甘朝良分别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张勇副组长指出,建立巡察制度,是党内监督的制度性安排,对于深入解决党的建设重大问题,加强党内监督,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巡察工作的开展,必将有力推动巡视工作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补齐基层党内监督短板,有利于构建中央、省、州、县四级巡视巡察监督体系,形成有效衔接、上下联动的党内监督新格局。

张勇副组长强调,巡察组将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到被巡察单位下属单位或部门了解情况等方式,依纪依规开展巡察。

张勇副组长指出,巡察组将严格按照《巡视工作条例》、省委《贯彻实施办法》和《德宏州巡察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依靠景罕镇、陇把镇党委开展工作,不干预景罕镇、陇把镇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景罕镇、陇把镇党委领导班子、每位班子成员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州委的要求上来,积极支持巡察组开展工作,客观汇报和反映、提供真实情况,确保巡察组的工作顺利开展、有序进行、取得实效。

景罕镇党委书记尹兴洲表示,州委第五巡察组对景罕镇开展巡查,既是对景罕镇党政领导班子、全体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情况监督检查和对景罕镇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一次全面检阅,更是对景罕镇全面从严治党等各项工作的一次促进、提升和鞭策。巡察期间,全镇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将提高认识、服从安排、接受监督,举全镇之力支持配合好各项巡察工作,并就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做到告知即改;巡察组提出的建议,做到及时落实;巡察组交办的事项,做到按时办结,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陇把镇党委书记甘朝良表示,州委第五巡察组对陇把镇开展巡察,既是对陇把镇党政领导班子、全体干部职工履职情况的检查督促,也是对全镇各项工作的一次综合考评。巡察期间,全镇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将统一思想,精心安排、接受监督,做到讲成绩不粉饰拔高,谈问题不护短遮掩,全力保障配合巡察组的各项巡察工作,确保巡察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

据悉,州委第五巡察组将在景罕镇、陇把镇工作约30天。巡察期间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8088166534,专门信箱:州委第五巡察组信箱分别设于景罕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陇把镇政府大门口,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早8:00—晚20:00。主要受理反映景罕镇、陇把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六项纪律”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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