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士兵有機會擊斃華盛頓,卻因華盛頓背對自己,拒絕開槍

昨天剛發過一篇文章,說的是英國士兵亨利坦迪,因為在一戰戰場上的一念之仁,放過了年輕的希特勒,讓整個歐洲都陷入了一場大劫難。

無獨有偶,在此一百多年前的北美戰場上,也有一位英國士兵因為在戰場上的一念之仁,改變了一個國家的歷史。

這位英國士兵的名字叫帕特里克·弗格森,而那個被他放過的美國人,叫喬治·華盛頓。

沒錯,就是那個領導美國人民實現獨立的“國父”華盛頓。

這個士兵有機會擊斃華盛頓,卻因華盛頓背對自己,拒絕開槍

弗格森是英國一位出色的槍械設計師,其發明的後膛裝彈快速射擊步槍,雖然在其生前沒有獲得專利,但是卻成為英軍仰仗一時的先進武器。在美國獨立戰爭期間,弗格森作為狙擊分隊上尉率部開往戰場,專門負責射殺美軍高官,而他們所使用的狙擊步槍,正是由弗格森親手設計的。

在此之前,英國人所裝備的狙擊槍的最高射程僅有73米,而且還是一分鐘只能進行3次裝彈的老式步槍,作戰效率自然是極其低下的。而伴隨著“弗格森”步槍的橫空出世,英軍特別是狙擊部隊的殺傷力得以大增,防不勝防的狙殺成了美軍的大難題。

故事的背景基本就是這樣,咱們話歸正題,來看看華盛頓究竟是如何在弗格森的槍下“躲過”一劫的。

1777年,賓夕法尼亞州的格曼頓戰役打響,儘管美國人派出了大規模的圍剿部隊,但是弗格森卻憑藉臨危不亂的指揮,鑽出了美軍包圍圈,而且佔據了有利地形伺機狙殺。值得一提的是,現代戰爭中常見的俯臥射擊的姿勢,正是在這場戰爭中由弗格森率先推廣使用的。

這個士兵有機會擊斃華盛頓,卻因華盛頓背對自己,拒絕開槍

沒多久,弗格森一行發現了一隊美軍的行蹤,而作為指揮官的弗格森,一眼就認出了領隊的人是華盛頓。試想一下,如果這一槍打下去,那麼這場戰爭有可能很快就會結束,他們也無需再征戰於異鄉,而大英帝國也將繼續佔有這塊廣闊的殖民地。

開槍,似乎是毋庸置疑的選擇。然而,弗格森卻最終選擇了放棄,在華盛頓僅僅距離他114米的時候,放下了早已瞄準的槍口。

我們無法得知在這短短几十秒的時間裡,弗格森究竟經歷了怎樣的思想掙扎,他調整呼吸,對準了對方首領的腦袋,卻最終放棄,目送敵人離去。

現在比較公認的解釋,是說當時華盛頓正背對著弗格森,弗格森作為一名英國騎士,不會選擇槍殺背對自己的敵人,因為這有違騎士精神。

不管怎麼說吧,剛剛還命懸一線的華盛頓從鬼門關走了回來,而弗格森也率部全身而退。

這個士兵有機會擊斃華盛頓,卻因華盛頓背對自己,拒絕開槍

只不過,弗格森可能打死也不會想到,曾經不可一世的大英帝國最後居然真的輸在了這個華盛頓的手中,而他本人,也在1780年10月的戰鬥中被美軍狙擊手射殺,命喪北美大陸。

如果能預知最後的下場如此悽慘,不知道弗格森會不會改變當初的選擇。

在弗格森陣亡後,他所率領的狙擊部隊選擇了向美軍投降,在此之後英軍的軍事行動也是一再失利,最終被迫簽訂了停戰協議,承認美國的獨立。

或許有人會說,即使一個華盛頓倒下了,也會有千千萬萬個華盛頓站出來,美國的獨立是遲早的事。此話不假,畢竟歷史的年輪始終是一往無前的,但是我們仍然有必要銘記這位英國士兵,不為別的,就憑他在你死我活的戰場上依然能保持一份紳士風度,就值得為他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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