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連載」江南古鎮馬鞍山——歷史煙塵

歷史煙塵

涉湖,一塊純淨美麗的水域,而世居湖邊的陳胡兩家灣村,卻因利益權屬之爭,不惜多年湖濱惡鬥,終至血染清流,令人痛惜。依地理而言,胡家咀近水涉湖邊,是一塊環水的半島之地,而最初的涉湖權屬卻不為胡家所有。而遠在涉湖北邊兩裡之外的陳道士,卻為涉湖的實際業主,如不知道原委之前,似乎給人一種難以想象的錯覺。也許,陳道士地處雖遠,卻早於該地落跡,那時的涉湖周圍還沒有灣村,該地實屬一片蠻荒,誰先立足便屬誰擁有。不管是地球還是太空,如此概念,好像成為人類共識。當時的陳道士人,一種旱地莊稼,二下湖中起業,自然就對涉湖擁有了主權。也許,鳳凰咀真為後來戶,不然,住在湖邊為什麼對水域沒有主權呢?惟一的解釋只能是別人捷足先登。凡看過陳氏家譜的人不難發現,在那一張張地域圖譜上,清清楚楚地標註涉湖的界線,並注有一塊塊地域之名。從那發黃的顏色和特有的紙質上考據,確實不為現代假造。

原來,陳道士灣的一位姑娘,嫁給胡家當了媳婦。因胡家那邊田地較少,又沒有湖水權屬,更不會漁業,每年臘月都來孃家拿魚回去過年。陳道士家家都會打魚,尤其是獨門的壓苫技術,至今沒有人會。陳道士的後屋山很大,且長滿一山櫟樹,在秋末魚肥時,他們便砍下一捆捆櫟樹枝條運到湖邊,用船裝上投放到湖水裡,再派人下水摸著將櫟樹枝一層層地碼起來,在一蓬蓬碼起的樹枝與樹枝之間預留一定間距。因為櫟樹浸水之後,慢慢腐化出一層層像魚皮身上那種黏液,是為上等魚類餌料,所有的魚都搶著吃。待到枯水季節,他們再用網片一層一層地將壓苫的樹枝圍起來,吃黏液的魚便被圈在廂中,陳家人直接拿網漏子伸進苫陣中,撈起惟一隻有陳家擁有的特色苫陣魚,肉鮮味美,是為一絕。遍查中國漁業智庫典藏,至今還未從發現用這種餌料飼養出來的魚。如果開發得當,也許會成為中國一絕。因陳家父母看胡家女婿可憐,便讓他來陳家山裡砍去一些櫟樹枝,然後再手把手地教他壓苫。待女婿學會後,相應改善一下生活,免得年年來陳家拿魚過年。授人以漁,總比授人以魚來得更加根本。

待湖家女婿學會壓苫後,先在自家親房中相互傳播,慢慢地大多數胡家人都學會了壓苫,下湖捕魚的人便越來越多。這下陳家人就不樂意了,胡家簡直是在與陳家搶地盤爭業事。於是,陳家人就派人出面干涉,從此衝突不斷。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後來由小到大地演變成聚陣鬥毆。開始,胡家確實還有點心虛,時常讓著一點,衝突也不那麼大。但日長天久之後,尤其是一些年輕人,他們想不通,我們挨近湖邊不能打魚,你們隔湖那麼遠還來干涉我們,這是那來的道理的呢?我們天生長在湖邊,怎麼就打不得魚呢?自古有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嘛。自從覺得自己有理後,便不再相讓,兩家的爭鬥愈演愈烈。陳家人更是心中不平,我們家的湖,有心告訴你學會壓苫,讓你改善一下生活。你們胡家倒好,不但不思感恩,還企圖鳩佔雀巢,自是有天理無道理了。

由於兩家互不相讓,後來便年年爭鬥,由小打小鬧發展成組織性武鬥,兩邊的人都請教師在家教武,只要一打架,十八歲以上的男人都得主動上陣,不得怠慢和講求親情,必須維護灣家集體利益。陳道士這邊的人武功比較紮實,尤其是孿爹和喚爹,都是陳家數一數二的武把子,結果在冬季那場打爭鬥中,幾拳下去,便將對方三家共有的一個兒種打死了(兩家還是老表)。當時,陳家人將胡家的兒子一扁擔打倒在地,姑媽跑過來護在兒子身上哭著求情說,不能打了,你們可是老表啊,再打就要出人命了。孿爹他們似乎打紅了眼,怒對姑媽說,你跟我走一邊去,不然我連你都要打,老表也不行,照打不誤。他們拉開姑媽繼續打,結果真打老表打死了。

胡家的人被打死後,想方設法籌錢打官司,不將對方抓進大牢誓不罷休。縣官開庭審判,先由胡家原告宣讀訴狀,接著由被告答辯,隨後進入雙方激烈辯論。陳家說涉湖是他們的祖業,胡家無理強佔,並將前因後果訴說一遍。胡家則說,我們家門口就是湖,站在門口即可撒網,你們陳家離湖那麼遠,怎麼涉湖就成了你們的祖業了呢?當然,陳家早有準備,他們將家譜和涉湖標有名稱的地圖當場呈給縣官,而胡家這邊確實缺乏文字依據。於是,縣官喝令將胡家的人按倒在地,重打三十大板。一陣板子下來,原本身強力壯的年輕人,眼看被打得奄奄一息。縣官繼續審問,要被打之人如實招來,否則再打三十大板。眼看人命關天,胡家人不得不咬著牙齒,將一張乾隆年間上交魚稅的稅單呈給縣官,這才救下板下之人。而陳家人則直呼冤枉說,那張稅單是我陳家的。縣官說,你陳家的稅單怎麼到了胡家人手上呢?如果說不出原委,拿不出證據,本官將會判你一個誣告罪。

事關稅單一事,其中確有隱情,但胡家人不能言明,為了救人,只能硬撐著。那年陳家姑娘回孃家,跟母親討點茶葉帶回胡家喝,她母親隨意將抽屜中的一張紙拿出,包著一包茶葉,順手塞給了姑娘。結果,無意中將陳家涉湖還稅的契約當作了包裝紙。胡家也有讀書人,他們看懂後,便有心將稅單留了下來。堂上的縣官依據情勢分析,探測到陳家的氣壯一些(胡家畢竟心中自覺理虧,中氣難免有些不足)。胡家青年捱了三十大板,屁股被打得鮮血淋漓,如果再打下去,已經死去的人不但申不了冤,反而又要搭上一條人命。不得已,胡家師爺才在堂上高聲一呼,縣老爺請且慢用刑,待我有證據出示。縣官示意停止,讓其出示證據。胡家人便將那張包茶葉的稅契雙手呈給縣太爺。縣官一看“乾隆某年某月某日還涉湖水面經營稅一兩八錢”,這是鐵的證據。縣官拿著稅單對陳家人說,你看人家這裡交上來還稅的憑據,你們對此有何話說。陳家便將包茶葉的事當堂如實陳訴,胡家人自然拍手不認,事已至此,只能硬頂。面對呈交稅單的變故,陳家人一時無法破局,縣官也不允。於是,縣官判決涉湖由陳胡兩家共有,並派人親臨湖區督划水面,從中一開各佔二分之一,從今往後,各守其域,不得越界。胡家從此擁有了涉湖對半的產業權,自是皆大歡喜。而陳家吃了啞巴虧,心中氣憤不平,又無計可施,便對出嫁胡家的那家人,作出了嚴厲懲罰。經此一劫,陳胡兩家便結了世仇,從此互不往來,更不得開親。1949年解放之後,經過土地革命,一切土地權被收歸國有,涉湖也一樣,這才平息了陳胡兩家的水面之爭,但兩家的氣至今還沒完全消除。雖說再無人提及過去的鬥殺之仇,但兩姓之間締結婚姻之事,至今還沒有人率先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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