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最轟動的離婚案-溥儀與淑妃的離婚案

溥儀有兩個妻子,皇后婉容和淑妃文繡,但是婉容與文繡關係向來不好,隨著溥儀離開皇宮,在天津的張園和靜園居住期間,兩人的矛盾愈演愈烈。妃本就低於後,溥儀在處理兩人矛盾之間難免偏向婉容,最終鬧出了民國最轟動的離婚案。

婉容和文繡的關係從入宮開始就處於矛盾之中。溥儀原本是按照載洵和敬懿太妃的意思,圈定文繡為皇后。但是婉容的父親榮源與載濤的關係很好,載濤設法讓端康太妃同意將皇后選定人由文繡改為婉容。一夜之間,原本是皇后的文繡就變成了淑妃文繡。

民國最轟動的離婚案-溥儀與淑妃的離婚案

溥儀大婚是在1922年12月1日,這只是皇帝與皇后的大婚,作為妃子的文繡按照規矩,應該提前一天入宮,在第二天的大婚時要恭恭敬敬的去跪接皇后。文繡心裡當然是很不開心,兩人從這時候起就開始有了矛盾,註定了此後無法共處。

出宮之後來到天津,兩人的關係進一步惡劣。溥儀對兩人的待遇不同,溥儀給婉容和文繡的零花錢每月都有所差距,起初婉容1000元,文繡就800元;然後婉容降到300元,文繡就只有200元。長期下來文繡當然不滿意了,但是溥儀直接說“你文繡在我這裡,就是個妃子”,這句話使得兩人越走越遠。

民國最轟動的離婚案-溥儀與淑妃的離婚案

這時候溥儀,婉容與文繡三人的各有各的心事,溥儀滿腦子想著復辟,正與日本人打得火熱,婉容已經吸食鴉片成癮,而文繡與溥儀的關係更是到了冰點,獨自住在一樓,甚至不與他們同桌就餐。三人的矛盾越來越深,互相不理解,最終鬧出了文繡離婚。

文繡在這種極度鬱悶的情況下,經常與妹妹文珊訴苦,文珊又與民國大總統馮國璋的孫兒媳婦玉芬是至交好友。後來文繡跟妹妹忍不住說了她與溥儀婚姻的實情,結婚九年來,從未與溥儀同床,現在也不同桌吃飯。

玉芬聽到文珊的轉述,憤憤不平,建議文繡離婚,現在早已不是皇帝年代,這個年代崇尚自由平等。文繡在玉芬與文珊的鼓動和策劃下,堅定了離婚的信念,在1931年,發生了引起媒體轟動的淑妃離婚案。

1931年8月,文珊藉口要帶文繡出去散散心,溥儀自然是同意了,等她們到了國民飯店後,文繡突然跟太監說:“你回去吧,跟溥儀說我不回去,跟他法庭上見。”太監回覆溥儀,溥儀也以為她是在胡鬧,不當一回事。這時候在文珊與玉芬的安排下,文繡見了三位律師探討與溥儀離婚的事宜。

第二天,媒體就報道了淑妃夜不歸宿的消息。溥儀與文繡雙方通過報紙開始了唇槍舌戰,清室遺老集體聲討淑妃,說她背叛大清;而文繡更為犀利,直接公開了一個事實,“侍帝九年,未蒙一幸。至今仍為處女之身。”這一番話引起軒然大波,使得溥儀的顏面蕩然無存。

文繡提出離婚協議,要求溥儀支付五十萬大洋作為賠償,但是載濤提出溥儀每月給文繡幾千塊大洋,住在北京的麒麟碑衚衕,條件就是不能離婚,文繡自然是不願意。雙方協議不成,隨後天津法院給溥儀發出了一張傳票,溥儀也失去耐性了,想盡早解決此事。經過雙方律師的多方交涉下,最終達成共識:溥儀與文繡脫離夫妻關係;溥儀賠償給文繡5萬塊大洋。

但是當法院的離婚判決文書下來後,溥儀竟然公開發布了一道上諭,一再貶低文繡,還要“貶為庶人,特此上諭”。從這封所謂的上諭來看,溥儀仍然將自己視作皇帝,忽略自己這時候只是個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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