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老闆的「老大哥」到商人的「囊中物」,楚雄州委書記侯新華的「滑鐵盧」

“圍獵”,意謂四面合圍而獵,又稱狩獵、打圍。古人狩獵,首先要掌握動物的活動規律,然後提前布好誘餌、陷阱,伺機合圍,這是人類最早掌握的基本謀生技能。

當下,“圍獵”花樣翻新,披上了各種外衣,仍頻現社會生活中。比如,某些不法商人處心積慮成為獵手,某些領導幹部不知不覺淪為獵物,最後落入陷阱、無法自拔,以致失去自由、家庭和前途。

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原書記侯新華就成了這樣的“獵物”。2017年8月10日,雲南省紀委發佈消息,宣佈對侯新華進行紀律審查。日前,侯新華接受了有關採訪,55歲的他滿頭白髮,聲聲嘆息中,這名傈僳族漢子痛心疾首。

小學三年級才學會漢語,受惠於黨的民族政策才走出高黎貢山的偏遠山村;組織悉心培養下,36歲官至副廳,隨後主政一方;曾擔任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州長、雲南省林業廳黨組書記。本應謀一方平安、促一方發展,他卻因一念之差,一步錯,步步錯,終成千古恨,留下深深惋惜和沉痛教訓。

白駒過隙:愁人知夜長

——從“沒收過一針一線”到“猶抱琵琶半遮面”般收禮

志士惜日短,愁人知夜長。

“當看到大門緊閉的那一刻,我才切實感覺到自己的政治生涯是真的斷送了。”侯新華承認,他過去很少自我反省,接受組織審查後的100多天,成了他自省與反思最多的時候,“生命中五十多年所經歷的各種事情像電影一樣在我腦海裡不斷地回放。”

侯新華出生在怒江大峽谷一個偏遠的小山村,那裡是傈僳族聚居區。村落坐落於陡峰半山腰上,“山高坡陡水流急”的環境讓他至今都很害怕,“總覺得一個不小心,就有可能掉進江中餵魚”。所以,侯新華的第一個願望就是長大後當一名司機。“畢竟司機不用那麼辛苦地走路,只要開著車,想去哪裡就去哪裡,不用翻山越嶺、跋山涉水。”

儘管環境艱苦,但侯新華的童年依然是幸運的。當時,有很多響應國家號召的有志青年在他們那裡成為支邊教師,他們奉獻出青春熱血和知識才華,讓像侯新華一樣的少數民族同胞通過知識改變了命運。

1980年,侯新華順利考上雲南民族學院(現雲南民族大學),成為一名讓人羨慕的大學生。1985年大學畢業後,他進入雲南省民委工作。1992年,組織任命他為雲南省民族中專學校副校長,這段時間也成為他事業成就感最大的時期。“從早上6點30分學生出早操,到晚上22點30分學生休息,我都和師生們一同忙碌,感覺就像個陀螺似的,從不知疲倦,當時最美妙的聲音就是起床號。”侯新華說,“當時我只想拼命工作,把學校管理好,沒收過一針一線,也從沒想過會走到今天這一步。”

1999年,侯新華36歲,這一年成了他人生的一個分水嶺,他被任命為怒江州副州長,成為一名廳級幹部。當時的他可謂“春風得意馬蹄疾”:雲南省傈僳族中第一個在省級機關成為正處級幹部的、第一個進入廳級幹部序列的——這讓他充滿了自信。當時,某上級領導找他談話提出兩點希望:一是在工作、生活中要把持住自己,二是保持低調,抵抗各種各樣的誘惑,不要辜負組織的希望。“當時覺得做到這些輕而易舉。現在想來,‘糖衣炮彈’腐蝕的就是這些不以為然。”他說。

事實證明,對於“糖衣炮彈”的進攻,侯新華並沒有做好準備。在擔任怒江州副州長期間,他收到了第一個紅包。“有一年過節,有個分管部門的同志送給我2000塊錢,當時我堅決拒絕了。他很尷尬地說:‘州長您這是在為難我啊,其他分管領導也都送了,如果您不收,別人知道了會說我送個過節祝福還一碗水端不平,以後如何工作?’”侯新華說,當晚這名同志遲遲不離開,最終侯新華也不想繼續尷尬下去,更不願因回絕而影響同事感情失去支持,所以就收下了。

當時,侯新華一個月的工資才1300塊錢,2000元的紅包讓他心裡很忐忑,糾結了很久。但之後,他發現事情沒有想象的那麼嚴重,於是變得心安理得,慾望之門就此打開了。

隨著職務的升遷,送紅包的人員範圍大了,禮金數額也越來越大。他也曾想過讓對方拿回去,但因對方沒有提出請求,只是希望認識一下,他就“笑納”了。“這種交往方式,看似沒有求助,但實際上是放長線釣大魚,時間隔得長了,禮收得多了,之後再提要求就難以拒絕了。”

從最初當一名司機的夢想,到收下第一個紅包,侯新華經歷相對簡單。小時候雖然生活艱苦,但順利考入大學,沒受過大的挫折;之後歷經不同崗位,但沒在基層吃過苦;仕途平穩坦蕩,職位越升越高。這順利的一切,反而讓他瞻前顧後,患得患失,對於收禮受賄產生了“猶抱琵琶半遮面”的心理。

“當初要拒絕就該拒絕到底,不應左右為難,正是這種扭捏害了我。”侯新華悔悟道。

丟盔卸甲:遭遇人生“滑鐵盧”

——從老闆的“老大哥”到商人的“囊中物”

一念收斂,則萬善來同;一念放恣,則百邪乘釁。

在怒江當地很多老闆眼中,侯新華是講義氣、重感情的“老大哥”——只要不太麻煩,他都會動用自己的權力幫忙溝通、聯繫。心安理得,是侯新華經常提及的一個詞,意思是“自信事情做得合理,心裡很坦然”。

“我幫他們打招呼,事後很多老闆也會對我表示感謝,我覺得心安理得,畢竟知恩圖報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絕大部分商人都是純粹的利益關係,他們給我送錢,我幫他們辦事,這種禮尚往來也並不違背什麼”;

“這是雙贏之舉,既有利於當地經濟發展,也幫助了別人,成全了自己‘地方父母官’的美名”……

他不但不懸崖勒馬及時收手,反而自我安慰尋找理由,直至肆無忌憚。收受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回扣359萬餘元;收受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所送存有215萬元銀行卡一張以及人民幣現金64.8萬元;收受某房地產公司所送錢物合計139萬餘元;收受某礦石老闆所送象牙工藝品2支;收受豹子皮一張……翻開侯新華案件的卷宗,一組組記錄讓人觸目驚心,這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事實,難道就是侯新華口中的禮尚往來,讓他心安理得?

事實上,彼時的侯新華已經在權錢交易的泥淖裡越陷越深,迷了雙眼。而楚雄州的另一些商人使出的“圍獵”術,更是讓其著了道,無法自拔。

“以往打交道的商人多數是直接請我幫忙,幫忙後再

作出表示。忙幫完了,大家各取所需,合作也就結束了。但他們則是更多的與我聊之前的項目、各種趣事、吃喝玩樂,彷彿只是想與我關係更近一些,其他的事情從來不提。”提到這些老闆,侯新華悔恨地說,他本想將爭取來的這些商人投資做成人生中最大政績,卻成了最大的敗筆。

回想他們“圍獵”的全過程,其間侯新華並不是沒有意識到自己陷入了圈套。然而,他在矛盾中不斷進進退退,一邊犯錯和害怕,一邊心安理得安慰自己“那都不會是問題”。

“漫不經心的交往中,打探我的各種信息,便於投我所好”“讓我感覺自己是他們利益集團中的一員,為他們奔走”“母親在省城做手術,我連秘書長都沒有告訴,但這些商人憑藉他們特有的‘嗅覺’,竟然打聽到了,到賓館看望、送上了兩萬元錢”……

“圍獵”時,這些商人會讓多名女老闆與侯新華接觸。“與這種儒雅氣質的美女老闆交談,軟儂細語,十分悅耳,令我感到心曠神怡。難怪古代文人墨客身邊常有幾名紅粉知己。”就這樣,侯新華在燈紅酒綠之間將紀律和規矩拋之腦後,一次次倒在了溫柔鄉……

之後這些“老闆”提出請求,希望在項目推進方面得到支持。侯新華便不顧實際,強行推動下屬縣市與該企業項目合作。“當時幾個縣曾對項目及合作模式有質疑,參與積極性不是太高。於是,這些商人就提議讓我出面聯繫一下。”侯新華說,“當時為了全力推進項目,還調整了兩名推進不力的幹部,讓他們換崗‘歷練’一下。”

部分項目重複開工、開工即停工,動輒百億元的項目加重了所涉幾個縣市政府的債務風險;為一己之私,置組織原則於不顧……可見,已經成為“獵物”的侯新華,利令智昏到了何種地步。他的這一作風,也引發楚雄州不少幹部的不滿。

人怕的不是做錯事,可怕的是做錯事以後還一錯再錯,更可怕的是做錯事後還盲目自信沒有錯。“自己卻盲目地自信能常在河邊走從不會溼鞋,自信自己能憑一己之力應對好這一切。”侯新華後悔不已。

痛定思痛:哀之更應鑑之

——從“欺騙組織的悔恨”到“傷了母親、毀了媳婦、害了兒子”

“腸子都悔青了、肝都悔疼了……”侯新華試圖想出更多的詞描述他欺騙組織後的悔恨。據辦案人員介紹,在雲南省紀委初核組與其談話的12天當中,侯新華與初核組人員軟磨硬泡,發誓賭咒,裝瘋賣傻,指著談話人員破口大罵,拒不交待問題。

2017年7月底至8月初,專案組與侯新華談話期間,他雖口口聲聲說自己沒事,但內心十分恐慌。辦案人員介紹,侯新華把電話卡毀壞、扔進了滇池,還將別墅裡的監控存儲硬盤取出來銷燬。並安排其子購買了10部老款手機以及10張電話卡,交由其家人、駕駛員等人用於與其聯繫,商議轉移物品等事宜。

在此期間,侯新華安排其子將家中的現金以及手錶、玉石等貴重物品轉移至昆明市某朋友的家中。經對上述物品進行查驗,共計現金人民幣332萬餘元,美元6萬餘元,港幣30萬餘元等。另外,還有名貴手錶10塊,玉石飾品25件,以及大量名貴菸酒等禮品,分散轉移到多個朋友親戚家中。

說一套做一套,表裡不一,是侯新華的一大特徵。他曾多次在大會上講反腐倡廉,信誓旦旦地說“凡是有人打著我的旗號來楚雄辦事都不要理會,並把他抓起來送到公安局”,私下裡卻貪汙腐化。

諷刺的是,2017年6月底,在感到因自身的違紀問題可能被組織調查後,侯新華還帶領楚雄州副廳級以上領導幹部到雲南省紀委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並在現場作了一番講話。結果,此後不到一個月,他就被宣佈接受組織審查。

“我的老母親一直以我為榮,如若知道我做的這些錯事,定會給她造成毀滅性打擊。這個問題,是我進來後想得最多的,也是悔得最多的。”侯新華回憶說,上小學時,有次作業本和鉛筆用完了,母親知道後,天沒亮就揹著八十多斤蠶豆,翻山越嶺步行幾公里到縣城去賣。蠶豆八分錢一斤,八十多斤能賣六塊多錢。縣城一頓熱乎飯賣一毛錢,一個作業本也是一毛錢。為了買作業本,母親沒捨得買份熱乎飯,就著涼水吃了出門時帶的飯糰。“每當想起這些往事,我都會心酸掉淚。”

侯新華當了廳級幹部後,每年春節回家,他的母親都提醒說:“家裡吃穿住行用的都夠了,千萬不要拿人家的東西。”剛開始幾年他還牢記這些教誨,但隨著職務升遷和思想鬆懈,就將其當成了耳旁風。“覺得那是老一輩的為人處世方法,我不一定要遵守。”

背後為他默默付出的除了其母親,還有其妻子。“我愛人是我初中到大學的同班同學,也是80年代的大學生。”在侯新華眼裡,其妻子是極其明事理的人。“當初我倆在一棟大樓裡上班,她從來沒有來過我的辦公室,怕對我影響不好。尤其是我去怒江工作後,兩人聚少離多,她要養育小孩,照顧家庭,但她從來沒有抱怨過什麼。”

在侯新華最需要幫助的時候,這麼多親人為他默默付出、無私奉獻,然而,換回的卻是什麼?是他越來越盲目自信、驕傲自大,是他在違紀違法的道路上越陷越深,是他內心越來越強烈的自私自利!

侯新華兒子就讀於昆明市某學校,但因成績不好,求學很不順利。大學畢業後,其子因為工資低,受別人鼓動,決定做生意。“兒子不成器,對他影響很大。由於老婆孩子長期不在身邊,沒有教育好兒子,基於補償心理,他會處處幫著他。”辦案人員介紹說,其子瞄上某鉛鋅礦後,通過買進賣出一轉手,就賺到了近400萬元。一個二十歲出頭的小夥子,一下子辦成這麼大的事,只需他爸的一個電話。

兒孫自有兒孫福,人生還是要靠自己努力。“如果當初讓他自己的路自己走,不用溺愛來彌補對他教育上的疏忽,哪怕孩子工作辛苦些,但他的生活慢慢也會有起色,不至於今天和我一起接受調查。”侯新華說。

採訪結束後,在為侯新華扼腕嘆息的同時,也不禁讓人思考更多。黨的十八大以來,不少領導幹部“落馬”的原因,正是由於沒有抵制住“圍獵”。現實中,很多“圍獵”正是披著人情往來的外衣,隱藏在看似溫情脈脈的情誼中,逐步讓領導幹部放鬆警惕、喪失原則。因此,領導幹部應格外注意自律、慎獨慎微,與他人的關係清清爽爽、乾乾淨淨,才不至於“後人哀之而不鑑之,亦使後人而復哀後人也”。(記者 程威 何詠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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