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楚雄祿豐一小伙網戀,被微信女友騙走43000多元,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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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戀被騙取大量錢財的案例是屢見不鮮了。各位單身青年,網絡交友要謹慎,涉及錢財、見面等問題要多加防範了。下面也是一個相似的案例。

犯罪嫌疑人小閔正在尋找“下線”。

26歲的阮小山(化名)與其他8個青年男女同住在河北省高碑店市的一套房子裡。他們的“奮鬥”夢,就是通過假裝談戀愛的手段,電信詐騙單身男青年的錢財。日前,佛山南海公安通報了該案的進展。警方遠赴河北,一舉抓獲了9名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

“他們往往以社交軟件為屏障,冒充妙齡女子與男網友‘培養’感情,後以‘借錢治病’‘開店鋪’‘妹妹上學’等理由,騙走事主的錢財。”辦案民警透露,案件中的受害者,多為涉世未深、渴望愛戀的單身男青年。民警提醒,單身青年網絡交友需謹慎,儘可能通過熟人、有資質婚介和婚戀網等渠道結識對象。

從傳銷到詐騙
他們成了“愛情騙子” 9個青年一起做“發財夢”

時間拉回到一年前。在深圳打工的阮小山離開了這個他打拼了4年的城市,想到北京去闖蕩一番。在火車上,他遇到了幾個青年男女,向他熱切談論起關於發財的故事。“這個項目只需要花2900元購買一套產品,就可以在一兩年後收回290萬元的回報!”受到鼓動,阮小山跟著這些男女中途下車,來到了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而他的人生也從此改變。

在那個老舊小區的單元房裡,阮小山過上了一種從未體驗過的生活。“9個人生活在一套房子裡,每天7時準時起床,打掃衛生、早課、煮飯、午休、娛樂、晚飯、休息。大家都是同齡人,特別有話說。娛樂時段就打牌,互相講故事、講笑話。”在阮小山的敘述裡,這儼然是一個世外桃源的互助小社區。

然而,現實的情況是,他用身上所有的現金購買了一份子虛烏有的產品才得以進入這個社區。因為後面拉不到人繼續入夥,他還交不起維持生計的伙食費。

男扮女裝 專騙單身男青年

阮小山每天的“娛樂項目”裡,最重要的就是用手機扮演女性,去向單身男青年騙錢。

小林是阮小山的獵物之一。半年時間裡,小林為這個未曾謀面的“女朋友”付出了1100元。“我說今天六一,想吃桂林米粉,他就會轉100塊錢過來。我說我去深圳看他,他馬上就轉了600元路費過來。” 在阮小山看來,冒充女性騙錢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曾在深圳打工4年,曾有一個戀愛6年的女友,但他也曾被女網友騙到外地見面。“我清楚(小林)他們是怎麼想的。”

被阮小山騙錢最多的人是小明(化名)。一開始,阮小山也是程序化編造“弟弟上學”“母親生病”等一系列謊言。但出乎他意料,小明出手極為大方,兩三次下來,竟轉了7300餘元給他。後來小明無意中提起,他家裡也很困難,微薄的收入要給家裡攢錢建房。

當被問及有沒有想過說出真相併把錢還給對方時,阮小山搖搖頭,“錢已經花了,不可能還給他。我能做的就是不理他。”

揭秘:為何她能 頻頻得手?

在這9人團伙當中,有4名女青年。小閔,以其身為女性的“天然優勢”,更成為“迷弟收割機”。

不同於阮小山不敢與受害人語音、視頻的“硬傷”,小閔在各個網絡社交軟件裡全面出擊。她通過其APP認識了裡水小夥阿達,加了微信後,他們進行了視頻聊天,感情迅速升溫。兩人確立“男女朋友”關係後,小閔利用“生病”“買衣服”“妹妹上學”等理由前前後後共索得40500元。後來情絲深陷的阿達滿心歡喜地向小閔詢問身份證,以便幫她買票實現“團聚”,這時小閔果斷將其拉黑。

在記者採訪中,另一名女性嫌疑人小月一直在哭。1997年出生的她謊稱複合,想買手機,詐騙其前男友2000元,而這筆錢她如數交給了上家小閔,換得了“購買”2900元產品的“入會資格”。“他不會告我的吧……我不想坐牢……”小月顯得十分無知。

警方:網絡交友 需謹防“愛情騙子”

接到轄區群眾阿達的報案後,南海公安判定該案是一起有預謀的電信詐騙案件,併成立專案組,遠赴河北進行調查。日前,羅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被成功抓獲。

南海公安表示,由於生活壓力大,部分年輕人面臨著不小的婚嫁壓力。特別是外來務工單身男青年,他們往往業餘生活缺失、防範意識不夠,給不法分子提供了機會。

民警提醒,單身青年交友需謹慎,不能草率通過交友軟件認識陌生人,並透露過多的個人信息。“騙子會抓住事主的心理需求步步下套,一旦涉及金錢交易、高檔場所消費和賬戶轉賬等情況,就必須提高警惕。”對於短時間接觸邀約見面的網友,單身青年更要小心提防。“交朋友時要細觀察、慢了解、慎交往,儘可能通過熟人、有資質的婚介和婚戀網等渠道結識對象。”

文、圖/廣報全媒體記者李賢 通訊員程驍、陳柳燕


大洋網


如今,很多人的生活已經離不開網絡社交,雖然有人確實在網上找到了真愛,但也有人心思單純,想通過網絡好好經營一段感情卻被蒙了個大騙。對於這類網戀詐騙行為,我們必須對其進行嚴厲打擊。楚雄這名年輕小夥,就是眾多網戀受騙人其中的一個。

今年7月,小夥通過微信“附近的人”的功能,認識了女網友陶某,一來二去,兩人聊得“投緣”,便在網上確定了戀愛關係。在“戀愛”期間,陶某一直以各類理由頻繁找小夥要錢,小夥也因關係日益親密而向對方一次次轉賬,10元、52元、520元、1900元、4000元......隨著轉賬金額不斷上漲,小夥便慢慢察覺到不對勁,在此期間小夥曾多次要求女方見面,但是陶某總是以各種理由推脫和躲避。

在“戀愛”了4個月後,小夥總計轉賬給對方43000多元。如果按照“愛她就給她買東西、轉賬”的說法,那麼可見小夥對“女友”的感情何其真摯。但是,相戀後4個多月卻沒能見上一面,誰都會覺得不可靠。最終小夥選擇了報警,而他所擔心的事情也發生了:所謂的“女友”雖是同一地方的人,但不僅名字是假的,連愛情也是假的!所謂的感情只是女方對小夥進行多次詐騙的理由,這位楚雄小夥遭遇了實實在在的網戀詐騙。

好在最終這位行騙女子被警方抓獲歸案。愛情本該是美好浪漫的東西,卻被頻發的網戀事件搞得烏煙瘴氣,還謀了受害者的財、傷了受害者的心,這種詐騙行徑比玩弄感情還讓人憤怒。在此也要提醒單身男女青年:戀愛雖甜蜜,但如果是網絡戀愛,一定得再三小心,切勿被小人矇騙。


時報傳媒


網戀不是不可以,但如何涉及到錢的問題最好是謹慎對待。分這麼多次騙取,前面幾次還可以理解,到後面還不停的給對方打錢就有點防範意識太弱了,並且還一次都沒見過面。現在隨著付錢方式的改變,付錢變得很快捷,不用去銀行不用見面錢就可以打給對方,這也給一些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機,所以遇到沒有見過面的人要求借錢還是要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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