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宜賓男子躺在高速路上睡覺!旁邊還停了輛共享單車?

“你在這裡幹什麼,還騎著自行車?”。民警巡邏至竹麻林隧道時,發現一男子躺在躺在隧道內溝蓋板上,旁邊還停放著騎行的自行車,情況十分危險。

什麼情況?宜賓男子躺在高速路上睡覺!旁邊還停了輛共享單車?

民警立即將該男子帶上警車,帶至安全地點並對其進行詢問。

經詢問得知,該男子李某,系四川宜賓人,騎著自行車從綏江出發,準備去昭通,迷路在高速公路上,又遇下暴雨,所以進入隧道避雨,由於騎行太累, 將隨身攜帶的衣物鋪墊在溝蓋板上構建出簡易的“床”,不知不覺睡著了,醒來時,民警已經在身邊了!

什麼情況?宜賓男子躺在高速路上睡覺!旁邊還停了輛共享單車?

得知此情況後,民警將李某護送出高速公路,臨走之前,民警還自行掏出錢包給了李某回家的車費,看著李某離去的身影,民警又繼續踏上了路程。

不得不說,民警蜀黍的舉動讓人感到非常溫暖,但同時,男子的安全意識以及規則意識非常淡薄,千萬別再騎共享汽車上高速了!

什麼情況?宜賓男子躺在高速路上睡覺!旁邊還停了輛共享單車?

無獨有偶

去年7月,成自瀘高速上的真實一幕,一名95後的宜賓男子為了省一筆路費,想騎車回600裡外的宜賓老家看望放暑假的孩子。

什麼情況?宜賓男子躺在高速路上睡覺!旁邊還停了輛共享單車?

經過詢問發現,這名男子自稱叫王X,今年22歲,宜賓市長寧縣梅白鄉人,在成都周邊的一工地打工。由於放暑假了,他十分想回家探望孩子,但自己又沒掙什麼錢,捨不得花路費。他發現這輛共享單車時車鎖已經壞掉了,扔在工地旁不起眼的地方,他就把這輛單車騎走,騎上了高速公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

希望大家記住,為了自己的安全,也為了身後的親人和朋友,千萬不要違規上高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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