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衆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調查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著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18年7月24日,上海大眾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大眾公用”)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編號:滬調查通字2018-2-023號):“因你公司涉嫌短線交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我會決定對你公司進行立案調查,請予以配合”。

公司將全面配合中國證監會的調查工作,並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正常。

公司控股子公司大眾交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2017年12月30日披露了《關於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份中誤操作導致短線交易的公告》(公告臨2017-049): 2017年12月27日,大眾公用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A股390,000股,買入成交均價為4.98元/股,在實施增持本公司股份操作中,由於操作失誤,將“買入”誤操作為“賣出”,錯誤賣出本公司A股10,000股,賣出成交均價為4.96元/股,扣除誤操作賣出的A股10,000股,2017年12月27日淨增持本公司A股380,000股,佔本公司總股本0.0161%。根據買賣成交價格的情況,大眾公用未有獲利。根據《證券法》第47 條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3.1.7 條的規定,上述行為構成了短線交易。經大眾公用自查,大眾公用的上述交易行為未發生在本公司披露定期報告的敏感期內,不存在因獲悉內幕信息而交易本公司股票的情況,亦不存在利用短線交易謀求利益的目的。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和網站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有關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體和網站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上海大眾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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