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區公布4起生態環保問題典型案例問責情況!這些人受到處分

我区公布4起生态环保问题典型案例问责情况!这些人受到处分

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我區以來,自治區強化邊督邊改力度,嚴格依法依規追責問責,切實解決群眾舉報的生態環保問題。現將典型案件問責情況公佈如下:

一、呼和浩特市清水河縣對晉蒙人家種養殖農民專業合作社違法佔地問題進行問責

對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群眾舉報關於清水河縣晉蒙人家種養殖農民專業合作社違法佔地問題,清水河縣立即組織縣國土資源局、縣人民法院、縣林業局等相關部門對舉報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

清水河縣國土資源局根據實際情況,對原清水河縣晉蒙人家種養殖農民專業合作社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退還土地;沒收2001平方米建築物;處以罰款14477元。清水河縣依法依規對相關人員進行問責,對履行監管職責不力的時任老牛灣鎮人大主席崔鵬給予誡勉談話,對沒有及時登記立案的時任清水河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佟樂給予誡勉談話;給予時任老牛灣鎮營盤峁村黨支部書記石玉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呼和浩特市武川縣針對磚廠煙囪排煙造成大氣汙染問題進行問責

對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群眾舉報武川縣四家磚廠煙囪排煙造成大氣汙染問題,武川縣組織相關部門和鄉鎮依法依規將轄區內11家磚廠全部拆除清理。武川縣依法依規對相關人員進行問責,給予可鎮原黨委書記李登紅、原鎮長樊建勇,哈樂鎮原黨委書記李國鋒、原鎮長王四虎,大青山鄉原黨委書記李東華、原鄉長呂彪,二份子鄉黨委書記邢志恆、原鄉長劉建業,上禿亥鄉黨委書記柴佔國,國土局局長王森,原經信局局長張宏偉進行約談,並責令本人向縣委、縣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分別給予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哈樂鎮黨委書記郝廣,上禿亥鄉原鄉黨委副書記、鄉長王海林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環保局黨組書記杜明君黨內警告、政務警告雙重處分;給予可鎮分管國土工作的黨委副書記張林和黨內警告處分、政務警告雙重處分;對分管國土工作的二份子鄉武裝部部長周建新、大青山鄉原人大主席樊愛平、哈樂鎮副鎮長劉彥波、上禿亥鄉黨委副書記任龍進行誡勉談話。給予對負有直接責任的縣國土局分管國土所的副局長趙國鈺黨內警告處分,並建議市國土局給予政務處分;給予縣環保局環境保護監察大隊大隊長李建國、可鎮國土所所長韓光、哈樂鎮原國土所所長安殿英黨內警告、政務警告雙重處分;給予縣電力執法辦主任趙立勇黨內警告處分;給予二份子鄉國土所所長趙文亮政務警告處分。下達紀律檢查建議書,建議市供電局對縣供電局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責令相關鄉鎮黨委、縣直部門黨組向縣委、縣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三、赤峰市克什克騰旗對巴彥查干蘇木朱日和嘎查阿貴圖鎢礦損壞草場問題進行問責

對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群眾舉報克什克騰旗巴彥查干蘇木朱日和嘎查阿貴圖以前開鎢礦,破壞草地幾百畝,至今未恢復生態問題。

經調查,實為克什克騰旗光明礦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建築辦公生活區、庫房和外圍等佔用草地84.4畝,未進行生態恢復。克什克騰旗責成光明礦業限期將建築物清除,探井封堵,並對全部破壞區域進行生態恢復治理,恢復草原地貌。克什克騰旗依法依規對相關人員進行問責,給予原巴彥高勒蘇木時任蘇木達斯欽巴特爾黨內警告處分;對原巴彥高勒蘇木時任分管副蘇木達敖特根吉日嘎拉、時任草原監督管理所所長額日根巴圖以及克旗國土資源局時任分管副局長阿拉騰巴根、時任地質礦產股股長呂景峰誡勉談話。

四、錫林郭勒盟正藍旗對上都鎮鑲黃旗嘎查牧民阿麗瑪家草場上堆放螢石礦尾礦問題進行問責

針對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下沉督察指出的正藍旗上都鎮鑲黃旗嘎查牧民阿麗瑪家草場上堆放螢石礦尾礦物問題。

經調查,堆積尾礦砂場是多倫縣張貴斌經殷卓(正藍旗蘭鴻礦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同意後從蘭鴻礦業有限公司尾礦庫拉運到該草場內堆放的。正藍旗依法依規對相關人員進行問責,給予正藍旗環保局副局長韓福成記過處分;給予正藍旗環保局固體廢物管理中心主任呼格吉勒記大過處分;給予正藍旗經信局副局長兼正藍旗工業園區管委會主任楊景利記過處分;給予正藍旗工業園區管委會工作人員趙明星記大過處分;給予正藍旗草原綜合執法大隊副隊長那日蘇警告處分;給予正藍旗上都鎮草原監督管理所所長照日格圖記大過處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