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11月舉辦

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11月举办

日前,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印發《關於組織實施2018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的通知》指出,文化和旅遊部定於11月至12月舉行2018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

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11月举办

《通知》指出,全國導遊資格考試報名程序包括網上報名、資格審核、交費和打印准考證4個環節。考生需同時參加筆試和現場考試。已經取得中文“導遊員資格證書”,需轉換外語語種的考生(以下簡稱“加試考生”)僅需參加現場考試。筆試採取機考方式進行,科目為政策法規(科目一)、導遊業務(科目二)、全國導遊基礎知識(科目三)、地方導遊基礎知識(科目四)。現場考試科目為導遊服務能力(科目五)。科目一、二合併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科目三、四合併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每張試卷滿分100分,考試時間均為90分鐘。現場考試按《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現場考試工作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通知》明確,考生的考試結果以筆試成績、現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分別劃定分數線,筆試成績、現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滿足劃線要求的為合格。加試考生的考試結果以現場考試成績滿足劃線要求為合格。考生的考試成績僅當年有效。2019年2月22日9:00起,考生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考試結果。

《通知》還提出,臺灣同胞可在大陸地區任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報名參加全國導遊資格考試,報名過程中需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胞證)、臺灣居民身份證供資格審核。臺灣同胞參加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的其他要求與大陸地區考生相同。

《通知》要求,各省級旅遊主管部門應高度重視、加強管理、精心組織、紮實推進考試工作,確保2018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工作有序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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