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有人摔倒後路人不去扶的現象?

圖條美圖


“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扶”--南京彭宇案

出現這種情況說明大多數人的記性都挺好,社會的冷漠行為不會是無緣無故的,誰都知道助人為樂是正常社會應該做的事,但是當年彭宇一案的判決書上的誅心文字可是是歷歷在目:

“如果彭宇是見義勇為,那麼應該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僅僅是好心相扶;如果是做好事,那麼可以在言明事實經過並讓原告的家人將原告送往醫院,然後自行離開,但彭宇陪同去了醫院。因此,這些行為是與情理相悖的”。

先不討論這個案件的真相是什麼,但是判斷書上這句話,不就是告訴大家,一旦你扶了一個摔倒老人,你就需要證明自己不是肇事者。很搞笑吧,法律上難道不應該是誰主張誰舉證嗎?

這個案件可以說是導致社會拒絕扶老人的"破窗效應",從此社會大眾對待摔倒在地的老人的態度,就是想扶卻不敢扶,最終變得冷漠對待摔倒在地上的老人。看客也別急著批判世風日下,這本是人趨利避害的本性,做好事要付出這麼高的代價,任何都會變得“冷漠”。

環境中的不良現象如果被放任存在,會誘使人們仿效,甚至變本加厲。一幢有少許破窗的建築為例,如果那些窗不被修理好,可能將會有破壞者破壞更多的窗戶。最終他們甚至會闖入建築內,如果發現無人居住,也許就在那裡定居或者縱火。
一面牆,如果出現一些塗鴉沒有被清洗掉,很快的,牆上就佈滿了亂七八糟、不堪入目的東西;一條人行道有些許紙屑,不久後就會有更多垃圾,最終人們會視若理所當然地將垃圾順手丟棄在地上。這個現象,就是犯罪心理學中的破窗效應。

我也年老了,如果哪天在街上意外摔倒,沒人敢過來扶我,是很能理解那些在身邊匆匆而過的人,他們不是不善良,不是不想扶,而不敢扶。事實上,在一些新聞裡,一些意外摔倒在地的老人,需要別人幫助,都會聲明是自己摔倒,有醫保,才有人戰戰兢兢的錄著相扶起老人,大概真的有那一天我也會如此吧!

破壞社會的公德很容易,重建卻是很難。2017年10月,我國出臺了俗稱“好人法”的法規,裡面第184條規定“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希望是一個好的開始吧!

最後,提醒一下,遇到摔倒在地的老人,即使不怕承擔後果,也不要隨意扶動老人,最好先與人老人溝通,瞭解其是否有病史,別好心辦壞事。


精神科專家梅秀森


這是一個道德良知問題 這個問題已經討論了好多年了 真的是很叫人寒心的一件事情 一開始沒有妥善的嚴謹的去處理 那麼將會導致以後人們意識到了這個道德問題的嚴重性 在去改造會很困難 因為開始就沒有嚴謹的處理導致後期的人人自威 在想調整這個社會道德問題那就的消耗大量的時間和金錢 不管如何希望有關部門還是的嚴謹的處理讓人們有勇氣和有底氣去維護社會的道德 必經我們擁有五千年的歷史 不要從我們這代人把道德良知給遺忘了


燦爛而短暫的人生


這是一個普遍存在的現象,無論古今也不分落後或是發達國家這個現象都是客觀存在的。這是人性美與醜的體現,個人觀點,扶與不扶都不該問責路人,大家都可能在許多媒體上看過扶摔倒老人反被訛的新聞,並且也不是個例,這應該是大部分人不敢出手相助的原因吧。但是社會已經發展到高度的文明,每個人都應該洗滌心靈,在別人遇到困難的時候都能出手相助。把義務化為社會責任,社會才是真正的文明社會,社會才會真正的進步!


歷史迷1234


誒呀咋說呢,你說是人見到老人摔了哪有不去扶的呀,但是還是真不能扶 扶了你就完了就讓他們家餓上了 最後還是調監控還清白 我想問要是沒有監控誰還你清白 所以還是別沒事找事了 愛咋咋地不能扶 是社會風氣造成的 國家應該出臺法律如果餓人的一定嚴懲很很的罰 看看那些餓人的還敢不敢


幸福生活115576026


應該採取相對懲罰力度才有力度,傷人者嚴懲不貸(不要一味的拿道歉和賠償了事),但是訛詐人同樣嚴懲不貸才有力度,訛詐不成賠禮道歉了事,訛詐成了讓別人傾家蕩產,所以才造成現在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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