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鐵有痕」一紙訴前檢察建議助十萬林木重新「上崗」

「抓鐵有痕」一紙訴前檢察建議助十萬林木重新“上崗”

“這片補植的林木長勢不錯!幾個月前,這裡遭受了一場大火,把這一片燒沒了。”回憶起那天的大火,這位當地村民還是記憶猶新。

原來,2018年2月7日,鄭某在山腳下自留田內務農,用打火機引燃田內蓮梗和毛草,因天乾物燥,伴隨大風,火勢一下就失控了,大火沿著田埂蔓延開來,引發森林火災。後經廣昌縣林業調查設計隊鑑定,國家公益林有林地過火面積400畝,林木蓄積102.7立方米,摺合出材66.8立方米,幼樹8656株。

2018年3月9日,撫州市廣昌縣人民檢察院在履行審查起訴的職責中,發現鄭某失火案過火面積達到944畝,嚴重破壞周邊生態環境,具有內含生態公益林的高度可能性。而生態公益林對維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持生態平衡、保護生物多樣性等具有重要意義。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恢復生態環境,檢察官即刻調取相關林權證,發現有400畝國家級生態公益林處於火災範圍之內。2018年3月22日,隨即向縣林業局發出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建議採取有效措施,對上述國家公益林火燒跡地進行補植復綠,並妥善管護補種苗木,確保植樹造林的有效性。

該縣林業局收到檢察建議後,高度重視,不僅在400畝國家生態公益林火燒跡地上補植樹苗,同時對本案中的其他類型火燒跡地一併進行清山造林,種植林木幼苗10萬餘株,並要求護林員巡山護林,確保造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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