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重慶市公務員公開遴選公告

2018年上半年重慶市公務員公開遴選公告

中 共 重 慶 市 委 組 織 部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 慶 市 公 務 員 局

2018年上半年重慶市公務員公開遴選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我市公務員隊伍結構,根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2013〕3號)和《重慶市公開遴選公務員暫行辦法》(渝人社發〔2012〕24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重慶市轄區組織實施2018年上半年公務員公開遴選(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名額和職位

本次共遴選公務員82名。具體職位見《2018年上半年重慶市公務員公開遴選職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遴選職位表》)。

二、遴選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遴選對象

1.市委辦公廳(市委督查室、市委值班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委老幹局(市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市經濟信息委、市公安局、致公黨市委會、九三學社市委會、市總工會、市臺聯、市殘聯、市委黨校(重慶行政學院)、市煤管局遴選對象:區縣(自治縣)級機關、街道機關、市級機關下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市垂直管理部門和中央在渝單位所屬的區縣(自治縣)級機關已進行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正科級及其以下職務層次人員。

2.市委保密辦、市委老幹局(市老幹部活動中心)、沙坪壩區遴選對象:區縣(自治縣)級機關、街道機關、鄉鎮機關、市級機關下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市垂直管理部門和中央在渝單位所屬的區縣(自治縣)級機關以及區縣(自治縣)級機關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已進行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正科級及其以下職務層次人員。

3.專門面向選調生遴選的職位,不受逐級遴選的限制。

(二)資格條件

1.報考人員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

(4)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所在單位層級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

(6)身體健康。

(7)具備遴選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符合在現區縣(自治縣)、部門或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的規定,沒有規定的須在現單位工作2年以上。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述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區縣、鄉鎮(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黨組織或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工作過(市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在此列)。軍隊轉業幹部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報名相關時間的計算

基層工作經歷、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最低服務年限、現機關工作年限以及取得學歷學位和職業資格證(書)時間等截止時間均為2018年3月(含3月),按照整月計算。年齡按照“對年對月對日”計算,如要求“30週歲以下”的是指1987年3月23日(含3月23日)以後出生的;要求“32週歲以下”的是指1985年3月23日(含3月23日)以後出生的;要求“35週歲以下”的是指1982年3月23日(含3月23日)以後出生的;要求“40週歲以下”的是指1977年3月23日(含3月23日)以後出生的。

三、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遴選機關的遴選職位、資格條件詳見《遴選職位表》。遴選職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執行。

有關遴選報名和網上報名技術等事宜,請參閱《重慶市公務員公開遴選報考指南(2018年上半年適用)》(附件3)。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名稱與遴選職位專業名稱不一致,但報考人員認為本人所學專業符合職位專業要求的,報考人員應在提交報名信息前向遴選機關提供相關的學習課程等證明資料,經遴選機關審查合格同意後,報考人員方可在網上提交報名申請;上述人員在提交報名信息前未按規定要求向遴選機關提交申請的,視為專業不符合遴選資格條件。

各遴選機關應在2018年4月2日前將申請以相近專業報考的情況彙總後報市公務員局備案。

(二)網上報名

1.誠信報考。本次考試採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並實行誠信報考制度,遴選機關不對考生網上填報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報考前,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本公告、《遴選職位表》、考試大綱和《重慶市公務員公開遴選報考指南(2018年上半年適用)》等,慎重選擇擬報考職位。報考時,報考人員應如實準確填報各項報名信息,在遴選過程中,發現報考人員不誠信或填報的個人信息不符合遴選條件的,取消其遴選資格。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或惡意註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遴選資格,並按國家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2.提交申請。公務員公開遴選網上報名時間為2018年3月23日9:00至3月28日9:00。報考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cqhrss.gov.cn)首頁“辦事大廳”的“人事考試網上報名”進入報名系統,按照規定流程、要求,填寫報名信息,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根據擬報考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和自身實際情況,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請仔細閱讀誠信報考承諾書,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並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下載打印准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上傳的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負責。

3.照片審核。本次網上報名只審核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是否符合報考要求。電子照片由市人事考試中心審核,照片審核通過,即視為報名通過。電子照片不符合報考要求而未能審核通過的,視為報名未通過。電子照片審核未通過的,可在2018年3月29日9:00前進行修改,重新等待審核。2018年3月29日9:00至30日9:00期間,電子照片未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不能再修改。

報考人員在填報報名信息後的1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照片是否通過審核,審核通過後不能再修改任何報考信息。

(三)網上繳費

報考人員應在照片審查通過後,2018年3月30日9:00前,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確認和繳費。按渝價〔2006〕144號文件規定,《綜合知識測試》科目考試收費50元,由市人事考試中心在網上收取。未在規定時間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上提示進行。

每一個職位報考人數與遴選名額的比例須達到《遴選職位表》中規定的開考比例;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遴選機關商市公務員局決定是否繼續進行遴選。

因報考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職位,報考該職位的考生可改報其他符合資格條件的職位;不改報其他職位的,市人事考試中心退還其筆試費用。

(四)打印報名信息表

照片審核通過並繳費成功的人員,應立即下載打印報名信息表(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並妥善保存,以備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

(五)打印准考證

繳費成功確認參考的人員,於2018年4月16日9:00至4月22日9:30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本人准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未及時打印准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自負。

四、考試

遴選採取筆試和麵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分為:必考科目《綜合知識測試》;遴選機關自定科目《職位業務水平測試》,分值均為100分。

所有參加遴選的考生均需參加《綜合知識測試》科目考試,《綜合知識測試》科目考試由市公務員局在2018年4月22日9:00-11:30統一組織。《綜合知識測試》科目考試主要測試內容為:政策理論水平、調查研究能力、應變處置能力、決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

本次遴選市委辦公廳(市委督查室、市委值班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公安局、九三學社市委會、市委黨校(重慶行政學院)等單位要求進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科目考試。《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科目考試由各遴選機關自行組織,具體的測試內容、考試時間、考試地點、合格分數線等詳見考試大綱(附件4)。《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科目成績,可於2018年5月15日9:00後登錄報考遴選機關網站或“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相關欄目查詢。

報考人員應按准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准考證和身份證。

筆試成績計算方法:無《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科目的,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測試》科目成績+加分項目分值;有《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科目考試的,除市委辦公廳(文秘工作崗1、文秘工作崗2)、市委督查室、市委值班室的筆試成績按照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測試》科目成績×40%+《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科目成績×60%+加分項目分值計算外,其他所有職位的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測試》科目成績+《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科目成績)÷2+加分項目分值。

《綜合知識測試》科目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科目成績合格分數線分別由市公務員局和遴選機關劃定,低於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遴選程序。

《綜合知識測試》科目合格分數線、成績查詢、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員名單、現場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體能測評具體時間地點、面試具體地點等有關事宜請於2018年5月31日9:00後登錄“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相關欄目查詢。

(二)筆試加分

對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的報考人員實行筆試加分制度。對近三年(即2015-2017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獲優秀等次的,每獲一個優秀等次加1分;對近三年(即2015-2017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優秀榮立三等功的加3分。以上加分就高不就低,加分累計不超過3分。符合筆試加分的人員,請在2018年4月23-24日向所報考的遴選機關提交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書面申請、年度考核優秀證書或立功受獎文件(年度考核結果已確定但證書或文件未下發的,需提供公務員主管部門證明材料)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所在單位出具加蓋公章的證明材料原件一份,逾期未提交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各遴選機關在5月4日前將加分人員的加分資料初審彙總後報市公務員局,經市公務員局複核,面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後方可加分。

(三)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含遞補時間):2018年6月4-8日。

報考人員填報職位後,應及時下載並填寫打印《2018年上半年重慶市公務員公開遴選報名推薦表》(附件5,以下簡稱《報名推薦表》),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報有關單位審核蓋章,以備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表的格式不得改動。

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員名單按照下一程序規定的比例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的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網上報名通過後的考生報名信息表、按幹部管理權限由區縣(自治縣)組織部或人力社保局審核蓋章(市垂直管理單位由其人事主管部門審核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以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按時到指定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審查。未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遴選資格。

現場資格審查出現缺額的,其缺額由遴選機關在《綜合知識測試》科目成績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科目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輪次由遴選機關確定。經遞補未達到面試規定比例的,由遴選機關商市公務員局決定是否繼續進行遴選。

現場資格審查結束後,進入下一遴選程序的人員不得無故放棄,違者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遴選條件的,取消遴選資格;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遴選資格,並按國家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體能測評

報考市公安局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由市公安局在2018年6月5-8日之間組織實施。

在現場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規定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評人員。若進入體能測評最後一名筆試成績出現並列,則並列進入體能測評。達不到體能測評規定比例的,由市公安局商市公務員局決定是否繼續進行遴選。體能測評的所有項目全部達標的為合格,不合格人員不能進入下一遴選程序。體能測評結果由市公安局在體能測評結束的當天公佈。體能測評結束後,不再遞補人員進行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重慶市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渝人社發〔2012〕81號)執行。

報考人員未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遴選資格。

(五)面試

現場資格審查、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方可進入面試。

面試由市公務員局和遴選機關共同組織實施。面試參照《公務員錄用面試組織管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15〕93號)和《重慶市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渝人社發〔2009〕151號)執行。面試開始時間為2018年6月9日9:00,考生報到時間為6月9日8:00前。

參加面試人選的確定方法為:在現場資格審查、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依據規定的面試比例確定。達不到面試比例的,由遴選機關商市公務員局決定是否繼續進行遴選。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低於6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遴選程序。

參加面試人數與遴選名額比例低於2:1(不含2:1)的職位,該職位所有考生面試成績還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面試平均成績,方可進入下一遴選程序。

面試人員面試時須攜帶准考證、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報到或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遴選資格。

五、體檢和考察

(一)組織機關。體檢和考察由遴選機關組織。具體時間、地點由遴選機關另行通知。

(二)體檢人選確定。體檢人選按照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高到低次序,按規定要求和比例,結合遴選名額確定。若綜合成績出現並列,按規定要求,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並列進入體檢)。

(三)體檢要求。體檢參照《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等有關規定實施。體檢醫院按照《關於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和《關於調整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4〕116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報考人員或者遴選機關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日內提出複檢,複檢只能進行一次,以複檢結果為準。報考人員未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複檢)的,視為放棄遴選資格。

(四)考察要求。筆試和麵試成績不帶入差額考察環節。遴選機關應認真制定考察標準和工作方案,將考察有關事宜書面通知考察對象,並及時與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溝通。考察重點為德、能、勤、績、廉、崗位匹配度、政治業務素質等。

(五)遞補規定。體檢或考察環節出現缺額的,由遴選機關商市公務員局決定是否繼續進行遴選。繼續組織遴選需要進行遞補的,在上一環節合格人員中按報考同一職位的其他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

遴選機關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集體研究確定擬遴選人員,擬遴選人員確定後由遴選機關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無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設有試用期的,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後辦理轉任手續,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

七、其它

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公務員局負責對遴選機關和考試機構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各相關單位和人員要嚴格執行幹部人事紀律,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有關規定和紀律的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原文鏈接:

http://www.1chui.cn/a/pinpai/479.html

一錘官網:

http://www.1ch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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