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首个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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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首个环境资源司法保

护基地成立

保护环境 人人有责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美丽”二字首次被写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奋斗目标。

泸州首个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成立
泸州首个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成立

2018年6月5日下午15时,在第47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古蔺县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在古蔺县林场德耀镇龙美工区隆重举行。

泸州首个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成立

古蔺县法院院长吴江、古蔺县检察院检察长郭庆、古蔺县林业局局长董维服、古蔺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易勇共同为“古蔺县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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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这也是泸州市首个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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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法院院长

吴江

揭牌仪式上,古蔺县法院院长吴江表示,古蔺县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的设立,其目的在于保障古蔺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新期待、新要求,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一个认罪悔过的平台,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山美”新古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古蔺县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由古蔺县法院、检察院、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等部门共同配合打造,四部门还联合制定了《古蔺县生态环境司法执行基地运行办法》,成立了古蔺县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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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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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地开展新形势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切实推进恢复性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机衔接,在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同时,探索集惩治、教育、修复等功能于一体的立体化机制,促进绿色生态发展。

近年来,古蔺县法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成立环境资源合议庭,依法审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截至目前共审理砍伐珍惜林木、污染环境等刑事案件13件16人;探索恢复式、补偿性司法,责令滥伐林木的被告人补种林木近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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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张利娜、李永

审核:宋学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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