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時,表弟來家裡。聊天中得知談了個女朋友,認識時間不久。
媽媽問:小姑娘的媽媽知道你們談戀愛嗎?並語重心長地給他說:一定要讓你爸媽和她爸媽先見個面。
既然是自由戀愛,剛開始談戀愛就要見家長?不應該等倆人相互瞭解,準備結婚時再見家長嗎?
媽媽說:
不事先取得未來岳母的同意,等到時候你們準備結婚,她就各種事。
“這不行,那不行,沒有滿意的。”
然後說起村裡叫小揚的男孩子,交了個女朋友。女友給媽媽說出去打工了,就住在小揚家裡,都快一年了。
小揚父母想讓姑娘懷孕了再向姑娘家裡提親,還有這樣的操作?
想不給彩禮?這做法也太不地道了吧?關鍵是很多人都失敗了呀。很多男方家長以女孩懷孕為由不給彩禮,結果女方愣是讓自家女兒打胎。
聽媽媽說完才知道,彩禮還是照給,房子車子一樣少不了。只是懷孕能給這段婚姻上個雙保險,畢竟農村女孩太少了,找個媳婦不容易。
小表弟家在縣裡的農村,如今在市裡工作,談的女友也在市裡工作。可是姨媽先是在村裡蓋了超高樓房,後來經人勸說在縣城買了二手房。
十八線的小縣城房價一點也不低,經濟壓力可想而知。到時候未來岳母再要個市區房子,我去,不敢想。
心裡暗暗為小表弟祈福,希望你那未來的岳母是個好說話的,最起碼不是個攪事精。
婚姻從來不是兩個人的事,因為涉及到雙方父母的養老,生育和教養下一代,甚至逢年過節去哪過,都要考慮兩家人。
我們早已過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時代,不再和幾乎沒見過的人結婚了,擁有了自由戀愛結婚的自由。
卻不想在21世紀已經過去將近二十年的時候,依然要面對父母在婚姻中的各種對決:男方暗箱操作,女方洋洋自得。
到底是孩子的婚姻幸福重要,還是父母可以掌控一切重要?
處處指手劃腳,到處指點,你們把孩子該獨立面對的大事都幹完了,再想讓孩子去獨立承擔人生的風雨是不是有點強人所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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