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孩子一夜花掉三萬「打賞」遊戲主播了,還不教育他這個能力嗎

8月12日這個晚上,李女士的兒子賈開心(化名)拿著阿姨嚴女士的手機玩到了凌晨兩點,並在愛奇藝軟件上觀看直播,瘋狂打賞主播。據他介紹,自己喜歡看主播玩《迷你世界》,這樣就可以在裡面學到新的遊戲技巧。

8月13日上午8點,嚴女士拿出了手機看新聞,卻看到手機短信增加了幾條,一看短信內容就慌了。“上面顯示‘你正在修改支付密碼,驗證碼是***’。” 嚴女士趕緊點開了支付軟件的消費賬單,發現最新消費內容全是充值“奇豆”,刷了一屏都沒有刷完。

據她介紹,這項支出共計36000多元,隨後她打開了手機軟件,賬單上顯示,其中單筆最貴的消費是“充值1000000奇豆”,共花費了一萬元。

在詢問賈開心之後,她才恍然大悟,是賈開心用手機看直播,並在上面打賞了主播。根據賬單顯示,在當天凌晨2:27分,她的手機還消費了648元。

看著“文教娛樂”這個消費分類,她一臉苦笑,“不知道的肯定以為我多愛學習”。

又有孩子一夜花掉三萬“打賞”遊戲主播了,還不教育他這個能力嗎

一陣後怕……

低估了現在小學生的“實力”

這件事後,嚴女士也開始反省,“我對這些十歲的小學生能幹出什麼事還是沒有一個概念。”嚴女士表示,自己的孩子才兩歲多,總的說來還是低估了現在這些小孩子的“實力”。

又有孩子一夜花掉三萬“打賞”遊戲主播了,還不教育他這個能力嗎

此次事件中,律師表示:孩子剛滿十週歲,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而其打賞行為在本質屬於贈與行為,打賞的金額三萬多元,且不屬於其個人財產,依法應當認定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行為。若其監護人不予追認,則打賞行為無效,打賞的金額可以撤銷。問題的關鍵是監護人或財產所有人能夠證明打賞的行為是娃兒所為,否則就應該推定為有效法律行為,而不予退還。

這類事件已經是屢次不鮮了,每年都有幾個大案件曝光

2018年3月7日,未成年女兒打賞男主播10萬元

2018年4月21日,男孩為打贏遊戲升級,花了4萬元買遊戲裝備

2018年7月20日,8歲女兒瘋狂打賞主播刷光8.8萬元

又有孩子一夜花掉三萬“打賞”遊戲主播了,還不教育他這個能力嗎

這些錢能追回來嗎?我們已經不可而知了

但是,這類事件的出現,孩子有責任,平臺有責任,最要負責的就是父母

因為你們沒有監護好孩子,也沒有教育好孩子,更沒有“意識到手機的重要性,妥善保管”,還低估了小孩子的能力,總以為現在小孩還小,等孩子長大了就會懂得。

在父母眼裡,孩子哪一年會長大呢?如果不及時教育孩子,那麼不用等將來,現在就有人替你教育孩子!

又有孩子一夜花掉三萬“打賞”遊戲主播了,還不教育他這個能力嗎

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父母的心力也總是放在孩子的學習上

想讓孩子成為“學霸中的戰鬥機”

父母對孩子的教育從不涉及“錢”,這其實是中國式教育的一個弊端!

這些孩子,不知道錢從哪兒來,有什麼意義,他們心安理得地揮霍著父母賺來的辛苦錢還不自知,本質上就是父母缺少對孩子金錢的教育

現在專業的兒童教育認為對孩子的教育,情商、智商、財商是缺一不可的?

又有孩子一夜花掉三萬“打賞”遊戲主播了,還不教育他這個能力嗎

我們今天就老談談財商:

很多孩子就是因為從小缺少財商的教育,才會出現孩子去逛商場,不買自已看上的東西,在地上撒潑打滾,玩遊戲無限的花錢無概念,對父母辛苦賺錢不心疼等等

錢,恰恰是咱中國家長和孩子之間談得最少的話題。

這些孩子,不知道錢從哪兒來,有什麼意義,他們心安理得地揮霍著父母賺來的辛苦錢還不自知,本質上就是缺乏財商的體現。

“在一個家庭裡,小孩不會理財,富不過三代。”

所以,父母應該從小樹立孩子的金錢觀和消費觀,正確的培養孩子的財商

財商,通俗點說,就是一個人認識、駕馭和應用金錢的能力。

1. 認識給孩子不同數值的硬幣,告訴他一角錢和一塊錢之間的區別,並鍛鍊他把特定數值的硬幣進行歸類。讓孩子至少3歲起能夠辨認硬幣和紙幣。

2. 駕馭,當孩子表現出要買兩樣東西的時候,讓他只選一個,告訴他“我不可能給你買所有你想要的東西,所以你只能選擇最想要的。

5歲的孩子是最容易產生攀比的,一定要在這個時候規避這個錯誤,還需要在這關鍵時候讓其做出抉擇

3. 應用金錢,在這個年齡,是和孩子談論未來職業的最好時機。告知孩子家長每天早出晚歸是在幹什麼,並且有手機就可以買到任何東西的,告知什麼可以花錢什麼不可以花錢

財商教育不是讓孩子變成“守財奴”,而是給他健康的價值觀指導,讓他對金錢有一定的規劃能力。

有了孩子,孩子的教育是一個家庭最重要的事情了

你的事業再成功也彌補不了教育子女失敗的缺憾!

如果對於孩子“財商”教育還不瞭解

可以回覆葫蘆我:財商教育,將會分享一個2個孩子媽媽、專業的財商教育專家的課程給你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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