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世峯:我殺江歌的刀是劉鑫遞的,證實劉鑫鎖門了

昨天上午,江歌案在日本東京的審判正式開始。

陳世峰:我殺江歌的刀是劉鑫遞的,證實劉鑫鎖門了

目前陳世峰的律師提出了幾點證詞(證詞存在偽造概率,不一定完全代表事實)

1:陳世峰聲稱殺死江歌的刀,是劉鑫從房間裡遞出來,並給江歌自衛的。

雖然這把刀後來成了陳世峰殺害劉鑫的兇器,但從法律上講,陳世峰可以因“沒有主觀殺人意願”脫罪。

2:陳世峰只有第一刀砍到了江歌的左主動脈,後補的九刀都不致命。

據陳世峰敘述,他刺出第一刀,江歌就倒下了,第一刀是致命的,但陳辯解道:“第一刀的時候,自己是不帶有殺人動機的。”,當時他覺得“完了”,不想給家人增加負擔,所以繼續刺了九刀。

言下之意,是想借“過失殺人”,替代“故意殺人”。

3:警方公佈的錄音資料中,劉鑫一直稱“沒有聽到江歌求救”的謊言徹底暴露。

日本警方提供的110錄音裡,清晰錄下了劉鑫說的一句話:把門鎖了,你不要罵了。

陳世峰:我殺江歌的刀是劉鑫遞的,證實劉鑫鎖門了

這完全能夠證實劉鑫的確鎖門了,而且知道門外是陳世峰。

而此前,劉鑫信誓旦旦地,對著媒體,對著大眾,對著江歌的媽媽,斬釘截鐵,滿含委屈地說自己沒有鎖門,信誓旦旦地,說那扇生死之門打開30釐米就被反彈回來。

曾經的劉鑫對著江歌的媽媽說了五次她沒有鎖門,然而警方的錄音卻表明劉鑫鎖門了。

陳世峰:我殺江歌的刀是劉鑫遞的,證實劉鑫鎖門了

劉鑫,如果你真的鎖上了那扇門,那麼你的謊言讓你沒有資格祈求原諒。

目前我們只聽到了陳世峰方律師辯詞,真相到底是什麼樣的,在法律給出最終判定之前,我們都不能妄下定論與引導,只希望兇手能得到法律的制裁。

如果確如陳世峰所言,兇器是劉鑫遞出去的,那就不是單純的膽小保命了!試問,兩人吵架,你遞刀,這算什麼性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