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長牙」的制度紮緊「籠子」

《韓非子·飾邪》有言:“搖鏡則不得為明,搖衡則不得為正。”意指鏡子搖晃不定就不能清楚地照出人像,桿秤搖晃不定就不能準確地稱出物品的重量。制度是不能被隨意破窗的“玻璃房”,更不是四面漏風的“破木房”,而是不能踩的“紅線”、不能闖的“雷區”。“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我們要全力避免第一扇“破窗”的出現,即使出現了,一旦發現也應該立即制止,不能因為所謂“法不責眾”而不了了之。整治黨內作風是長期性的“馬拉松”,很容易抓一抓就好轉、鬆一鬆就反彈,還是制度靠得住些。只有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靠制度管人、管權、管事、管錢、管物,才能常態長效。然而,如果制度用詞模糊、規定籠統,同樣給人留下“鑽空子”的空間、留下“打擦邊球”的機會。唯有儘量細化量化、科學嚴謹,儘量把制度“籠子”扎得密一些、緊一些,既關得住“老虎”、又飛不走“蒼蠅”,才能避免“牛欄關貓”的現象,那樣制度才不會成為“一紙空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