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決定這一次一定要殺死他!
原因很簡單,只因為他活動範圍越來越大而差點被別人用來練習烹飪。
他是一隻白色的雄性肉雞。他是妻辛辛苦苦養大的,耗費的心血不亞於養一個兒子 ,至於他的名字不是妻給起的,大概是賣雞娃兒的人起的。肉雞!這名字帶著歧視和血腥。
妻本來買了一群肉雞娃兒,其他的都夭折了。在妻的精心呵護下他漸漸羽翼豐滿,雖然還光著一點屁股但已經能自己外出覓食兒了,從此妻不再給他買吃的,就連零食也沒有了。妻說他的肉會比鎮上賣的他的那些兄弟的肉好吃,我不以為然,因為我不想吃他的肉,他和我的貓我的狗一樣象我的孩子,這個家因他們添了些許生機,我喜歡看雞飛狗跳,我覺得他們比有些人真實,比有些人善良。
他每天早出晚歸,如早出晚歸的我從不忘記回家的路。
有一天我突然發現他滿臉血跡早早地回了家,我便到外面看個究竟,嚯!院門東側的樹林里正有一隻鬥雞嘰哩哇啦在一群母雞面前炫耀他的勝利,這時我才明白鄰居家的那個小傢伙也已長大成人。
兒子咽不下這口氣拿著棍子把鬥雞和他的女人們攆了個七零八落才算罷休。
肉雞開始呆在家裡不再出門,但他很嚮往外面的世界。
我不是一次看到他順著樓梯爬到到平房上張望,還時不時放開喉嚨歌唱,雖然還五音不全。
我決定給他買幾隻母雞回來,這一下更讓妻怨聲載道,甚至不惜和我翻臉。
幾天後,我只好試著早早把他們趕出院門。還好,第一天肉雞把女人們順利領回了家,第二第三天一直往後……
沒多久,血戰再次發生,肉雞的女人們背叛了他,他只能遠遠地聽雞群的歡笑聲。
又幾天,我發現他越走越遠,幾乎離開了我的視野範圍。但是到傍晚他還照樣能和那幾只母雞一起回來,所不同的是,回來以後他很瘋狂,笨拙的身子在追趕母雞的時候一點也不笨拙,弄得母雞們嘎嘎亂叫雞毛橫飛,那真是雞犬不寧。
一段時間之後,我發現那幾只母雞都成了光屁股,甚至傷痕累累。
妻說:殺了他!我說:瘦!
又過一段時間。妻說:殺了他!我說:瘦得可憐!
中秋節。妻說:殺了他!我說:已經買了魚!
又過一段時間,母雞沒了。肉雞不再去樹林裡,而是更遠的地方,我看不見他,不知道他在哪裡。
又過一段時間。我和妻兒又一次出門很晚才回來,門前沒有肉雞的身影。妻罵我:這回你得法出蛋好受(方言,舒服的意思。)啦!終於被人家吃掉了。
第二天,妻滿世界找肉雞,但始終沒找到。
第三天,突然有人告訴妻她曾看到肉雞在村東頭大樹林外的草地裡出現過,現在可能在某某人小兒子家裡。
事情的經過很簡單。
某某人的大兒子是根瞎了眼的光棍兒,雞窩似的家就在草地旁,他養了幾隻母雞。
某某人的小兒子在村裡做幹部,石塔似的家在大街旁,家裡養了幾盆花。
某某人是一個老寡婦, 她和大兒子一起生活。
重陽節。有人告訴老寡婦:你小兒子給你買了一隻大肉雞!
老寡婦立刻氣呼呼地抓了肉雞給小兒子送去。門鎖著,老寡婦把肉雞放在門前就走。剛回到大兒子的雞窩裡肉雞後腳就跟了回來,如此幾次三番,肉雞還是回到了草地裡。老寡婦氣不過,把肉雞從院牆上扔到了小兒子的家裡。
妻飛也似地跑到老寡婦小兒子家,小兒子正準備殺雞。
妻把小兒子罵了一通,小兒子要打妻,我衝過去一拳放倒了小兒子,因為我早想揍他。
肉雞一瘸一拐地走在我們前面,我們慢他便慢,我們快他便快,一直向村外草地走去,然後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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