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在美國拉丁裔(西語系)不被算作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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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種族意義上的白人並不是只看膚色,而是要挖掘得更深。總體上說,能在美國算得上白人的只有WASP,就是膚色是白(White)的,是盎格魯-薩克遜人(Anglo-Saxon),且還要是基督新教徒(Protestant)。白色膚色與基督新教很容易理解,重點是中間的盎格魯-薩克遜。盎格魯-薩克遜是古老日耳曼民族的一個分支,經過多年的戰爭,逐步在歐洲大陸,特別是英倫三島佔據主流。隨著大航海時代的到來,盎格魯-薩克遜人有分散到了美洲新大陸,併成為當時拓荒者的先鋒,自然而然,盎格魯-薩克遜人成為當時英國與美國的主流人群。今天英國與美國還再因同為盎格魯-薩克遜人而關係緊密,稱之為“英美特殊關係”。時代發展到今天,盎格魯-薩克遜人的範圍已經拓展,只要血緣沾點關係,就可以成為WASP,但拉美裔人,特別是不信奉基督新教的白色人種,仍不能在美國算作白人,也就沒有WASP人在美國的社會地位。


法大庶吉士


首先我們要確定一個東西,就是:美國所謂的“拉丁裔”“西班牙語裔”,並不是指的“西班牙人”,西班牙人是純正的白人,而所謂的“西班牙語裔”“拉丁裔”,實際上是指的西班牙人在殖民拉丁美洲的過程中,與當地人混血所生出來的後代,這些後代明顯帶有印第安血統,因此一般所說的拉丁裔指的是拉丁美洲的非白人血統。

實際上人類大多數是混血,很難找到所謂的“純血統”的人,基因檢測下來,100%的某種血統的人幾乎沒有,而如果按照媒體所謂的“血統”含義,那麼所謂的白人大致可以分為

  1. 盎格魯-撒克遜系日耳曼人,以英格蘭任為代表

  2. 德意志系日耳曼人,以德國人為代表

  3. 凱爾特人,以蘇格蘭人,愛爾蘭人為代表


  4. 拉丁人,以法國,意大利,希臘為代表

  5. 斯拉夫人,以俄羅斯,波蘭人為代表

請注意,猶太人有時候被歸類於白人,有時候不歸類於白人,這取決於媒體的傾向度。

而實際上由於混血的原因,從面孔真正去區別與白人和拉丁裔是很困難的,儘管多數拉丁裔是可以通過混血程度看到其印第安人血統,但是還有相當多的人是無法看到的。


伊莎貝爾·阿佳妮,看起來像白人,其實是柏柏爾人,她的父親是阿爾及利亞人


梅西個子不高,看起來不像白人,其實他是純粹的白人,屬於意大利裔


李建秋的世界


為什麼在美國拉丁裔不算白人?人們有這種印象主要是因為英文裡對“白人”這個詞的稱呼,以及普通美國人對其的誤用和中文對這個稱呼翻譯的不嚴謹所導致的。其實如果搞清楚了其來龍去脈,就知道在“拉美裔不是白人”這方面,並不存在“白馬非馬”的情況。

拉丁裔在美國的定義

拉丁裔翻譯自英語中的Hispanic People或者Latino People,在美國它的定義就是來自拉丁美洲和西班牙的移民及其後裔。但這個詞只涉及每個人的祖籍國,而不涉及其人種。同時拉丁裔本身的民族構成確實非常複雜,其中既有大量白人,也有拉美各國土著印第安後裔以及後來來自日本和中國的黃種人,還有許多黑人。

拉丁裔種族構成極其複雜


但在拉丁裔進行細分時,其實在有些場合也會將其細分為白拉丁裔、黑拉丁裔和亞洲拉丁裔等等。但人種在美國的法律上其實是沒有地位的,在美國所區分的其實都是不同民族居民的祖籍國,祖籍國不同的居民,在一些社會保障待遇及入學等方面有時會有特殊待遇。西班牙裔和拉美裔因為歷史上文化類似,語言相同,所以被分成了一個類別,而多數美國的白人則被歸入了另一個類別,叫高加索裔。

拉丁裔在美國各州分佈

誤用和翻譯造成的誤會

而關於白拉丁裔不屬於白人的誤解,其實本質上是“高加索裔”這個詞誤用和翻譯不嚴謹的結果。在美國,基本上除了西班牙和葡萄牙後裔之外,所有歐洲後裔都會被定義為“高加索裔”,這個名詞雖然有“高加索”這個名詞,但在實際應用裡早就跟高加索沒有任何關係,而是指來自西班牙和葡萄牙以外的歐洲移民後裔,而這些人就是傳統上大家所說的美國白人,因此在通常翻譯時就會被翻譯成白人。

而“高加索裔”和“拉丁裔”在美國是兩個並列的族群,在英文原文裡並沒有膚色的含義。但在實際應用中,高加索裔明顯就是指代美國傳統上主流的白人族群,所以很多時候即使是在美國也成了白人(white people)一詞的代用詞,而且還顯得沒有種族主義傾向。

金髮碧眼的影星卡梅隆·迪亞茲也被歸入“拉丁裔”,而不是“高加索裔”,但這不意味著她不算“白人”

所以在翻譯成中文的時候,很多時候這個詞也就被翻譯成了“白人”,而“拉丁裔”是不屬於“高加索裔”的,所以就造成了“拉丁裔”不屬於“白人”的誤會。但在實際生活裡,拉丁裔還是會根據其真正的種族進行分類的,拉丁裔中的白人還是會被歸入白人之中。只是多數情況下,歸入白人之中對個人沒有什麼意義,因為用處非常少,一般只是在人口調查,統計一個地區種族構成時才會使用。而涉及個人福利的東西,一般都是按祖籍國分類的高加索裔、拉丁裔、亞洲裔和非洲裔這類分類。


桃花石雜談


首先,白人也通常被稱有“高加索人”,主要是指來自歐洲、北非、中東地區的白色人種。並不包括來自墨西哥以南的拉丁美洲的人種。拉丁美洲的人通常被稱有拉丁裔。雖然拉丁裔中也有許多是白色膚色,或者有白人血統,但是他們並不被歸到白色人種當中。美國的白人主要來自於:德國、愛爾蘭、英格蘭、意大利、波蘭、法國、蘇格蘭、荷蘭、挪威、瑞典、俄羅斯等。這些人佔了美國人口的主要部分,其他少數族裔包括拉丁裔、非洲裔、亞太裔、印第安原住民等。 美國的拉丁裔中,也有許多是西班牙人的後裔,膚色與白人無異,但是這些人,也被認為是拉丁裔,而非高加索人。這種區分主要是依照地域文化的的區別而來的。通常白皮膚的拉丁裔被稱為“白墨”,黑皮膚的墨西哥人被稱作“黑墨”。而這兩種膚色的墨西哥人,也有區別,通常從事重體力勞動的、文化教育水平低下的,以黑墨為主,而白墨則通常受教育水平比較高,在社會中佔有優勢,這都是歷史上殖民主義對當地的墨西哥人壓迫剝削所造成的後果。值得一提的是,雖然拉丁裔在美國所佔的人口比例已經在增高,但是,真正能夠身居要職,或者是在社會中佔據精英位置的,多是白墨。墨西哥或者是拉美其他國家本土的居民,則在美國的拉丁裔階層中,還是處於低級的地位。


《如何成為拉丁情人》。電影劇照

由出身波多黎哥的兩名拉丁歌手路易斯.馮西(前右)和洋基老爹(前左)合作原唱的《慢慢來》。視頻圖片


美國生活速遞


首先我們確定一下拉丁裔的概念,所謂拉丁裔其全稱是西班牙裔和拉丁裔美國人(Hispanic and Latino Americans)。

從廣義上說,所有血統源自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或者拉丁美洲,母語為西班牙或葡萄牙語的,均可被稱為拉丁裔。

但從實際上來說,在美國的拉丁裔是指歐洲人和當地印第安人的混血,其中尤以墨西哥、古巴、巴西移民為主。

在早期大航海時代,西班牙和葡萄牙佔領了大片美洲領土,他們奔放的性格和開放的作風使得他們大量和當地土著通婚,從而形成了一個混雜歐洲伊比利亞拉丁人種、美洲印第安人種和部分黑人人種的新印歐種族。

在美國的拉丁裔在不同的地區,其混血比例也是不同的,這也反映了美國開發和移民融合的歷史。比如原來從墨西哥搶過來的西南部幾個州(德州,加州,新墨西哥,阿利桑那),那裡的拉丁裔就擁有最多的印第安血統。而阿拉巴馬和路易斯安再加上南加這些非洲裔居多的地區,拉丁裔裡的非洲血統就很高。

所以在美國,拉丁裔一般被認為是有色人種。當然部分拉丁裔從容貌上看因為血統混雜,還是有一定區別的。

詹妮佛洛菲茲(這就不用說誰了吧)


安東尼奧·維拉萊戈薩(歷史上首位拉丁裔洛杉磯市長)


布魯諾·馬爾斯

Sonia Sotomayor(美國大法官)


海外信息小磚家


都回答得很全面,但看到有人說到阿拉伯人,我首先得說說人種學意義上的白人和文化層面白人的區別,人種學劃分人種是按照形體特徵劃分的,阿拉伯人屬於歐羅巴人種地中海類型,劃分屬系高加索人種,是白人。美國的白人概念劃分更多的屬於文化層面,W(白人)AS(盎格魯撒克遜人,現在泛指英語母語的歐洲裔白人)P(基督新教徒)。

WASP是美國主體族群,創造了美國主流文化。

意大利人和愛爾蘭人因為多天主教徒,所以一度在美國也是受到歧視。猶太人和阿拉伯人同屬閃米特人,伊朗人屬雅利安人,但因文化和宗教原因,很長時間裡一直被美國社會歸類為有色人種,但閃米特和波斯人都是妥妥的白色人種。

美國的西班牙人一般指拉丁美洲人,真正的西班牙移民是歸入白人族群裡面的,拉丁美洲人為什麼被歧視?一拉美人多是天主教徒,美國主流宗教是新教。二是西班牙語母語,英語水平多不是很高。三多混血(白人和印第安人混血),保留了白人和印第安人的部分形體特徵。四非法移民多,主要是墨西哥人,洪都拉斯人,薩爾瓦多人,秘魯人等一干中美洲人。五拉丁美洲人確實懶惰,而且辦事效率低,往往從事社會最底層的工作,能夠出一些rap的歌唱家已經是拉丁族群的佼佼者了。六美國很多惡性治安事件都是拉美人所做,而且拉美人是唯一一個敢正面槓黑人幫派的民族。七拉丁美洲人有著極強的生育能力

所以拉美人一直被美國社會歧視。事實上不光白人歧視拉丁美洲人,連黑人和亞洲裔都看不起拉丁美洲人。美國華人一直鄙稱拉美人——老墨——窮和無能的代名詞。華人做生意的多,僱傭黑人做體力活的挺多,和黑人關係處得很好的也不少,但基本都不會僱傭老墨


金瑟祺安


美國的白人是分等級的。美國立國之本就是盎格魯薩克森新教徒,雖然經過無數民權鬥士不懈努力,美國表面上種族平等,但實質上美國的本質沒有變。今日美國黑人、拉美裔地位低下的現實仍然沒有扭轉。

特朗普這次競選成功,就是託美國貧窮白人的福,美國的種族關係越趨緊張。特朗普一上臺就造美墨邊境牆,就是對拉美裔赤裸裸打臉,前幾天又對非法入鏡的非洲黑人大放厥詞,引起五十個國家的抗議。美國正向黑白分裂的美國邁進。

拉美裔由於混血嚴重,本質上雖然大部分為白人,但是地位相對低下。

第一等:叫WASP(white白種人, Anglo saxon盎格魯薩克森人, protestan基督新教也就是基督教),盎格魯薩克森新教徒是美國的立國之本。基本上是英國人,加上德國、法國、荷蘭以及北歐各國。由於法國雖然是拉丁人,而且是天主教徒,但是法國也是世界強國。所以也算。廣義上盎格魯薩克森人是日耳曼民族,所以德國、荷蘭還有北歐國家都算。美國的大企業,幾乎也清一色都是WASP

第二等:是南歐移民,包括西班牙、葡萄牙、希臘和意大利各國,這是歐洲相對比較落後和貧窮的國家。基本開餐館為生。

第三等:是斯拉夫民族。包括波蘭、俄羅斯、捷克等東歐國家。

猶太人由於經濟實力強悍,所以社會地位很高。

拉丁美洲由於種族混血太多,美國的白種後裔看不起這些人,而且拉美經濟落後,政局不穩,造成大量的非法移民。所以美國專門起了個西班牙裔又稱拉美裔。拉美裔在美國人口眾多,西班牙語是美國第二大外語。

美國的常春藤從來不是公開招生的,主要對象就是WASP。


鷹的家園


西語拉丁裔從自然人種看就是混血的結果,白人和印第安人黃種人為主混血,黑人為輔,最典型的國家就是墨西哥,也有小部分墨西哥人沒沒有混血是純種白人。

從大多數墨西哥長相上看有很像中國新疆人,或者中東阿拉伯人,只是皮膚稍黑。這也不難理解,新疆和阿拉伯都是位於黃種人與白種人交界地區,應該也是混血而來。

人類只要居住在一起,時間長了就會互相混血,在2010年,有超過三分之一的美國人稱自己有家人是跨種族婚姻,新婚夫婦中跨種族婚姻佔了將近15%,根據調查局的預測,到2050,混血人群會和現在被界定為少數族裔的非裔、亞裔和西裔構成美國人口的大多數,美國拉美化已經是必然趨勢。


知行問道


美國人所謂的白人概念其實一直是在外延的。最初來到美國的、最核心的那一批白人叫做WASP,即white(白人),angelo-saxon(盎格魯撒克遜人,即不列顛人),protestant(新教徒),也就是坐著五月花最早來到美國的那批人的後代。此後一直到美國獨立,西歐大西洋沿岸,也即英國,荷蘭和法國這三個國家,是美國白人的主體。


到了19世紀中後期,德國和北歐的移民逐漸增多。不過由於這批人和WASP同源(都是日爾曼人)同信仰(依然是新教教區),所以不存在融入主流社會的問題。故而,他們很快就被視作白人的一部分了。


再然後,到了20世紀初期,就是大量的南歐裔特別是意大利人,成群結隊地湧入美國。他們大多數是拉丁人,說意大利語,信仰羅馬天主教,跟原來美國白人的主流文化是格格不入的。這一批人花了好長時間,才最終融入美國白人的主流社會。


而現在是第三波,也就是中南美洲的白人進入美國。他們的特徵是說西班牙語或葡萄牙語,拉丁人為主並且有一定的混血,信仰天主教。這一波人跟美國白人社會的主流差距更加大。並且他們大規模湧入也就是最近2、30年,所以才會被美國主流社會視為異類。但顯然,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肯定也會融入主流社會的。這不過是一個時間問題。


敦復


這是個歷史問題,美國的白人是現時代或者是前幾百年引於為傲的人種,而美國拉丁裔人從膚色上講也是白人,但因為是西班牙語系而總被自稱純美國的白人不予承認!

美利堅合眾國成立之前是英國殖民地,受英國的殖民影響及人種,語言的交雜,現在的美國人基本上是英國的雜交人種,十八世紀美利堅合眾國成立後,美國當權者開始擴張,先是對周邊地區進行蛋食,當時的西班牙對北美沿海交通便利地方佔領較多,且殖民統治數百年之久,同葡萄牙一樣是美洲及拉美洲的老牌開拓者,美國自一八六二年對墨西哥進行有預謀的蠶食進攻,最終佔領了西班牙語系的加洲,得洲及新墨西哥灣等,使美國疆域得到不斷擴展,隨著被佔領地區的經濟不斷髮展,人口的遷移,雜居不斷加深,但地區性的人種岐視還是根深蒂固,原來西班牙語系的白人始終沒被原美國原土著的白人所承認,總認為他們是有色人種,西班牙和葡萄牙殖民地的雜交人種比自己倭一截。

為這一課題,本人在美留學期間也曾作過一個調查,但許多年過去了,許多論文中的數據早已忘記了,無法恢復到那時做課題回答的狀態,只能拾起邊角料權充作答,且作為拋磚引玉吧!

《回答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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