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結「剛兌」是大勢所趨,P2P該怎麼投?

這兩個月來,網貸江湖風雨飄搖,其再次被聚焦在放大鏡下審視,還能玩下去嗎?

P2P網貸起源於英國,發展於美國,2007年正式進入中國後,便從未停止創新發展步伐,經過十年的長途跋涉,P2P成為獨具“中國特色”的投資平臺。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剛兌”。

剛兌即金融產品到期後,金融平臺必須還給投資者本金以及收益,如果平臺借款方出現不能如期兌付或兌付困難時,平臺就先兜底處理或者墊付。也就是因為這樣的保障,使得P2P快速贏得投資人青睞。

剛兌把P2P包裝成了一種“高收益,零風險”的金融投資,成為了不法分子的套路。近兩個月的強監管,加速P2P走向正規,終結“剛兌”是大勢所趨。

2018年8月17日,《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合規檢查問題清單》將P2P合規檢查推向高潮,問題清單108條全國統一,嚴格定義P2P信息中介屬性,明確將平臺是否直接或變相為出借人擔保或保本付息,以及是否對出借人實行了剛性兌付列入合規檢查十大重點之內。合規檢查將去剛兌被當做重點來抓,P2P平臺很可能會被強制性去剛兌。

那些關於“去剛兌”的監管政策

2014年4月,銀監會發布《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其為P2P網貸設立了四條紅線:明確平臺的中介性質、本身不得提供擔保、不得歸集資金搞資金池和不得非法吸收公眾資金四條紅線。然而,P2P這種純中介的定性、純線上互聯網的理財玩法,並不滿足中國投資者的意願和習慣,於是乎剛兌從門面上變成潛規則。

2016年8月,銀監會下發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稱“824文件”),其將四條紅線延展至十三條紅線,其中明確禁止:直接或變相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者承諾保本保息。 824文件將“去剛兌”變成了明確的監管要求,然而並沒有被提上日程,各P2P平臺將爭議點放在了風險備付金存在的問題上。

2017年12月,監管部門發佈《關於做好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稱“57號文”),禁止網貸機構繼續提取、新增風險備付金,對於已提取的風險備付金,應當逐步消化,壓縮風險備付金規模,同時嚴格禁止網貸機構以風險備付金進行宣傳。57號文給風險備付金做了蓋棺定論,各個P2P平臺陸續下架風險備付金。

終結“剛兌”是大勢所趨,P2P該怎麼投?

2018年4月27日,《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正式公佈,明確提出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產品出現兌付困難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墊資兌付。潛規則運行了十年之久,“去剛兌”首次被正式寫入監管文件,這意味著金融機構新發行的金融產品想合規必須去剛兌,對於P2P行業來說也不例外。

從監管部門日漸趨嚴的監管政策看來,國家對去剛兌的態度十分明顯,去剛兌或許最終會成為合規後P2P平臺的標配,作為投資人應該如何在感性的拒絕中,理性的去看待“去剛兌”呢?

P2P該怎麼投?

剛性兌付對於投資者來說,似乎是一種利好的保障,平臺可兜底,旱澇保本息,投資多省心。但保本、安全、省心,和投資本來就不是掛鉤的,投資者承擔更多風險則可以享受更高的收益,風險與收益成正比才是金融投資常識。

即便剛兌偏離了“高收益、高風險”的投資本質,抬高無風險收益率水平,還是有無經驗、不理性投資者冒險投機。這部分的投資者認為就算剛兌是上不了檯面的潛規則,也不符合投資規律,但實實在在拿到了本金和利息,這就夠了,其他的就讓金融機構兜著鍋吧。

俗話說,事出反常必有妖。值得我們深思的是P2P平臺面對逾期,剛兌的支撐根本上並不能有效的化解風險,而是將風險無限的延期,干擾資金價格,影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的決定性作用,弱化了市場紀律,累積了系統性金融風險,一旦集中爆發,後果將不堪設想。

終結“剛兌”是大勢所趨,P2P該怎麼投?

監管政策早有紅線定義P2P平臺的中介性質,然而在投資人“不買單”的情況下,一部分平臺活生生的被逼“剛兌”。一部分平臺則是被不懷好意的人利用變成了非法集資的工具,長期以新還舊式的“剛兌”,讓大家以為投資無風險,喪失了風險意識。詐騙平臺不斷擴大規模,歸根結底是非理性的投資引起的,最終的接盤俠還是這些不理性的投資者。

舉個例子,同樣是收益率10%的金融產品,一個平臺實行剛兌,而其他的不剛兌,人家就賣不出去產品。前個平臺隱藏著風險,危機的概率很大;而後者雖然合規,卻不受待見,優質產品就很可能會被次級產品淘汰。

只有打破剛兌,投資者的錢才會流到那些真正在做P2P,合規卻風險控制好、資產比較雄厚、管理能力較強的平臺上去,優勝劣汰才是資源配置最好的結果。破剛兌不代表放任平臺佛系管理,而是讓平臺把風險意識放在第一位。

“去剛兌”意味著投資者“閉眼投資”的時代終結,“開燈睜眼”需要一個適應的過程。現在經濟增速整體也就7%~8%,如果你追求1個月15%的收益,本身就是不理性的。投資人是時候“起床”學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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