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這年頭
欠錢的是大爺
這話放在以前沒錯
今後可不一定
不信往下看
2018年8月9日下午3時許,兩當縣人民法院對長期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的被執行人咸陽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女)依法採取拘留措施,並送西和縣拘留所關押。
2017年3月1日,申請人甘肅某貿易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咸陽某貿易有限公司簽訂《購銷合同》,在申請人給付被執行人300萬元預付款後,被執行人未按合同約定供貨。2017年11月10日,經本院主持調解,由被執行人咸陽某貿易有限公司於2018年4月30日前退還申請人剩餘貨款289萬餘元、因被執行人逾期未付,申請人於2018年5月23日申請強制執行。
經兩當縣人民法院執行,被執行人僅給付執行標的款80萬元,餘款經執行人員多次執行,被執行人以各種理由推拖,拒不履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款第(六)項之規定,本院依法対被執行人咸陽某貿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司法拘留15天。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法院裁判,不是兒戲!兩當縣人民法院將會在“執行百日會戰”活動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對那些心存僥倖的“老賴”們,兩當縣人民法院將繼續曝光一批,打擊一批,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拒執罪”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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