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婆婆:婚房我們全款買,彩禮沒有,你愛嫁就嫁,不嫁拉倒!

我跟男朋友是在大學認識的,我們並不是一個班級,只不過因為參加了同一個社團,後來漸漸熟悉,最終走到一起,我們在一起的日子是非常開心的,因為我們的性格非常相似,而且的確是真心跟對方在一起的。在我們畢業兩年以後,就正式見了雙方父母,並且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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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我跟男朋友相隔很遠,我算是遠嫁,所以父母一直以來都是很不放心的,他們覺得我應該找一個本地的男孩子,這樣以後回家也更方便,更何況那樣,我們相互照顧起來也很容易。不過當時我是被愛情衝昏了頭腦,一心想跟男朋友在一起,父母拗不過我,最終答應了我的要求,不過他們提出,如果要結婚,男朋友家必須給我們家40萬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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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的意思是說,如果是嫁本地的男孩子,20萬彩禮就夠了,但嫁那麼遠,總要有一點保障的,所以40萬彩禮並不算多,我覺得爸媽說的也挺有道理的,所以就跟男朋友商量,可沒想到我剛一說完,他立馬就憤怒了,他說這40萬實在是太多了,完全超出了他們家的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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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他好聲好氣的商量,畢竟我這麼遠嫁到他們家去,他們也應該尊重我吧,他告訴我說他們家已經全款買了一套房子,花了一百多萬,現在手裡面已經沒有錢了,別說40萬彩禮,一分彩禮都拿不出來,我當時也覺得有些生氣,他們的意思是想不出一分彩禮娶我,我當然是不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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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他房產證上是否會加我的名字,他當時就拒絕了,他說房子是他父母的錢買的,不可能加我的名字的,因為我們家一分錢都沒有出。我一直覺得我跟男朋友的感情挺好的,我們相處這麼多年,我一直覺得我挺了解他的,可在利益面前,他卻完全現出了原形,他以前對我那麼好,現在卻因為一套房子這樣對我,我們最終大吵一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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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男朋友的媽媽在電話裡面直接說他們家已經全款買了房子,不可能給彩禮給我的,我願意嫁就嫁,不嫁拉倒,反正他們家有房子,也不愁娶不到老婆。我覺得徹底心寒了,掛完電話之後,我大哭一場,父母在知道這件事情之後都勸我分手,他們說這樣的家庭就算嫁過去以後也只會吃苦,更何況沒有孃家人,將來一定會被人當成軟柿子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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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們畢竟在一起那麼多年,難道真的要分道揚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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