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考發現學生作弊,老師又能怎樣?

現在敢管學生的老師已經像稀有動物那樣罕見了。近日,安徽淮北相山區一小學因學生撒謊而被家長帶領家屬衝進教室毆打班主任和謾罵全班同學,有些同學還被嚇哭了。最令人氣憤的是,這些都是校長允許他們這麼做的。這樣的校長不要也罷!

正常教育教學都如此,如果是在考試監考中發現學生作弊呢?老師又該怎麼辦?緊張又無聊的監考告一段落,2018年春季學期已經落下帷幕,轉眼又過了半年。在考場裡我看到了人生百態。

如果將一個考場裡的學生分類,大致可以分為兩大類:1,作弊型。此類型又分為“明目張膽作弊型”和“偷偷摸摸作弊型”。2,非作弊型。這類也可以分為“昏昏欲睡型”和“活潑好動話多型”,以及“驕傲自滿型”,“埋頭做題型”。

這些學生的表現讓我想起了1988年版的《新華字典》後面的一個造句:“張華考上了北京大學;李萍進了中等技術學校;我在百貨公司當售貨員:我們都有光明的前途”。

《新華字典》那句話說的沒錯,無論未來怎樣,相信學生們都會有光明的前途。最後,本想給2018年上半年做一個總結,無奈學生給我的評語已經恰如其分,我再總結也就變得多餘了……她的評語正如我現在的生活狀態:付出和收穫沒有成為正比。

監考發現學生作弊,老師又能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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