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你是否見過橫行鄉里、破壞治安秩序的“村霸”?是否見過充當地下“執法隊”等黑惡勢力?關於掃黑除惡,你知道多少?
除了村霸、行霸、菜霸、市霸、這霸那霸,非法集資、非法傳銷也屬於掃黑除惡的範疇!
8月15日下午,虎門鎮工商分局聯合鎮相關單位在虎門國際購物中心舉行主題為“大力打擊非法傳銷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的宣傳活動。
現場派發傳單、與市民一起玩小遊戲,幫助他們更好地瞭解掃黑除惡的意義,清楚黑勢力違法犯罪活動的具體表現,鼓勵和引導全鎮市民參與到“掃黑除惡”工作中來。
虎門各位街坊
只要發現身邊有
非法集資、非法傳銷等涉黑行為
可以立即向有關部門舉報
一經查實,還有獎金哦!
少則5000元,多則10萬元
《東莞市非法集資舉報獎勵實施細則》規定,舉報非法集資、非法傳銷,最高獎勵10萬元!10萬元!10萬元!如市民發現有非法集資、非法傳銷等行為,請馬上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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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條件
舉報獎勵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舉報人提供實名、聯繫方式,對舉報事實有基本的線索和證據;
(二)舉報內容事先未被有關部門掌握;
(三)舉報線索經有關部門查證屬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於舉報獎勵範圍:
(一)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人員及其直系親屬或其授意他人的舉報;
(二)舉報線索已進入行政處理或刑事立案程序;
(三)舉報人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
(四)舉報人已因該舉報事項在其涉及的其他刑事案件中被認定為立功;
(五)匿名舉報的;
(六)舉報的違法事實與線索已經新聞媒體、網絡信息等公開報道和披露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獎勵情形。
舉報獎勵的實施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同一事實被兩個以上(含兩人)舉報人分別舉報的,獎勵最先舉報人,其他舉報人提供的舉報內容對案件查處有重大幫助的,可酌情給予獎勵;
(二)兩人以上(含兩人)聯名舉報同一事實的,按同一舉報獎勵,獎金由聯名舉報人集體領取、自行分配;
(三)同一舉報人在不同部門或園區、鎮(街)舉報同一案件的,由承辦單位獎勵,不給予重複獎勵;
(四)對於跨市非法集資行為的舉報,可不受市外是否給予獎勵限制,按本條前三款有關規定給予獎勵;若同一案件已獲得上級有關部門獎勵的,本級財政不再重複獎勵;我市是案件主辦地的,由案件處置牽頭部門實施獎勵,案件主辦地是外市的,由我市案件辦理的園區、鎮(街)視情況予以獎勵。
2
獎勵方式及標準
(一)各園區、鎮(街)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構接到舉報後,及時協調調查核實,對符合獎勵條件的按規定予以獎勵。原則上每半年至少評定和獎勵一次,特別重要的線索應及時評定和獎勵。
(二)對群眾舉報且被採用的非法集資線索,由各園區、鎮(街)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構會同相關單位查證,認定屬於非法集資、但情節輕微不予立案且被有關行業主(監)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的,可給予舉報人
5000元人民幣獎勵。(三)對群眾舉報且被採用的非法集資線索經查證屬於非法集資,且公安部門決定立案偵查,但舉報人不直接協助查處工作的,按涉案金額的0.3‰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萬元,最低不低於5000元。
(四)經舉報人同意,公安機關可商請舉報人進一步協助查證、提供線索,舉報人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非法集資案件且舉報的非法集資行為被作為有罪判決的,按涉案金額的0.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最低不低於5000元。
(五)對於跨市案件,我市是主辦地的,獎勵的涉案金額基數為案件總涉案金額;主辦地是外市的,獎勵的涉案金額基數為我市涉案金額。
對在全國或全省有較大影響的大案要案的舉報,自法院終審判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獎勵金額可由市處非辦會同公安、財政部門根據具體情況另行商定。
3
舉報方法
(一)電話舉報
撥打舉報電話:110或0769-85111400,舉報電話24小時開通,隨時記錄舉報情況;
(二)信件舉報,舉報信件請寄:
東莞市虎門鎮虎門大道西,西湖花園對面刑偵大隊,郵編523900。
(三)直接舉報
直接到東莞市虎門鎮虎門大道西,西湖花園對面刑偵大隊舉報。
(四)網絡舉報
1、通過“平安虎門”微信公眾平臺,留言舉報。
2、登錄“東莞警察網”(http://gddg110.gov.cn)的舉報郵箱進行舉報。
歡迎大家轉發擴散
發動身邊的街坊
舉報非法傳銷、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線索
共同參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堅決對黑惡勢力說
“不”!
來源虎門太平、虎門公安等
值班主編:王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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