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論語》,重塑個體人格

解讀《論語》,重塑個體人格

摘要:《論語》中的"克己復禮為仁"、"中庸"等思想,在新的時代環境下進行新的解讀,賦予其更新後的標準和內容體系,沿用過去的產生效用的機制,將可以為新時代的個體人格重塑提供內在的支撐,促進社會的和諧和穩定。

關鍵詞: 克己、仁、禮、約束、中庸

在當今技術日益流行得時代,,隨著經濟的繁榮和社會的發展,人們的生活狀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思想和文化領域也因此遇到了迷茫,導致了個體人格的不健全乃至缺失,本文意在通過對《論語》中包含的儒家經典思想和內容進行現代的闡釋,來為現代中國人個體人格的重塑提供借鑑。

"仁"和"禮"作為《論語》中的核心詞彙,在《論語》中出現的頻率極其地高,其中"仁"出現了109次,"禮"出現了74次,"克己復禮為仁","仁"是追求的最終目標。而"克己復禮"是實現"仁"的路徑和手段,"禮"更是直接規定了達成這一目標的具體方法和操作流程。在孔子看來,"仁"是一切道德的最高體現,"禮"則是實現"仁"的具體規範,"克己"則是人們為實現這一自我修煉的過程所必須付出的努力。

有弟子向孔子請教何為"仁",孔子解釋"仁者愛人","愛人"即是"仁"在現實生活中最為直接的體現,當然,不同的學生向孔子請教"何為仁"這個問題孔子都會有不同的解釋,這說明在實踐的操作中"仁"所對應的標準是會不斷變化的,絕大多數人在生活中只要稍加註意,把自己的行為向合乎"禮"的方向進行調整,就非常容易在實際生活中通過"克己復禮"來踐行"仁"。但真正去實現"仁"卻又是困難的,首先是把簡單的行為調整堅持下去就是困難的,就好像"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一樣,其次是真正實現禮又有了一個全面具體的"禮"的標準。達到"禮"本身就是困難的,首先需要知識文化的基礎,其次還需要良好的道德修養,這些離開一個好的環境(無論是物質上的還是精神上的)是很難實現的。所以在戰國時代,儒家會有"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之說,雖然與今天的平等法制的理念不相符,但在當時有其客觀存在的基礎和道理。

解讀《論語》,重塑個體人格

在近代的中國,儒家的"禮"是備受批駁的,新文化運動的旗手——魯迅先生通過對社會現實的瞭解和對儒學的解讀,從儒家傳統的"禮"看到的滿頁都是"吃人"兩個字,通過文學創作反映封建禮教吃人的本質。誠然,儒學在當時確實阻礙了社會的發展,其"禮"的內涵經過不斷的變革後在宋之後漸漸陷入僵化和死板,最終與世界的進步潮流漸漸脫節,被指責為吃人、麻木民眾的腐學。

然而這種情況的出現正是儒學沒有與時俱進、不斷更新而導致的。漢朝武帝時有董仲舒雜糅陰陽家和五行之說後對儒學進行新的闡釋,提出"春秋大一統",順應了潮流,助力漢武帝時的強盛輝煌;隋唐有"三教並行"和"三教合歸儒",有了隋唐的富庶和安康;兩宋至明前期,又有"程朱理學"和"陸王心學",將儒學帶向了哲理化和思辨化的道路,兩個時期,尤其是宋,也收穫了其帶來的碩果。至明中期以後,儒學死氣一潭,國家和社會也喪失更新發展的活力,沉醉在"迴光返照"式的繁榮中直到噩夢的降臨。儒學是中國傳統文化的根基,欲復興民族必先復興文化,新時代個體人格的重塑也必然離不開對於儒學經典《論語》的更新闡釋和與時俱進的發展。

那麼,什麼又是新時代的"禮"呢?剔除不合時宜和進步潮流的封建綱常倫理後,傳統優良的尊親敬長等內容應該予以保留,同時應該加上現代社會所看重的誠信和契約精神等內容,也就是經過刪改和擴充形成一個新的社會所需要的秩序和行為方式。"仁"是至善,新時代的"仁"也是不難理解的,就是對家庭、社會和國家,當然最本質的是對自己可以盡到責任和義務便可以稱為是實現了現代的"仁"。"禮"經過了擴充和更新也便就是為了實現新時代的"仁"所需要的秩序規範。

我們一直強調並踐行"依法治國",其符合現代法制社會的浪潮和趨勢,意義自然不必多言。然而隨著"依法治國"的戰略的不斷實施,其中所包含的一些問題也不斷顯現出來,法律是社會的底線,不斷的強調法制便等同於不斷地強調底線管理地思維,無法對人們起到道德激勵的作用。近年來人們對道德淪喪的擔憂和"德治"的重新提出和強調便是對這種不良效果產生的反映。現代社會強調法制的同時強調最大限度地保護個人自由,也便就不能通過制定事務鉅細的法律來解決和處理一切問題,因此"德治"和"法治"並行的提出在客觀上是必要的。我認為,"德治"的實現機制便是"克己"(就算有社會輿論的監督壓力的作用,但畢竟不是強制,最後都要通過"克己"來發揮作用)。儒家相信"人之初,性本善",而法家堅信"性惡論",兩家都有道理,但都有些偏頗,人不過是動物中最為成功的物種而已,論起始,既不會更高貴以至於達到完人,也不會更卑劣以至於禽獸不如。人性的初始本來就應該是善惡雜糅在一起的,不同的時代,對其中的善的成分元素和惡的成分元素也不同(定義的不同從一個側面解釋了人之初為善惡的雜糅體),就好像吃人在人類起始階段不為惡,而現在則被視作是不能容忍的惡。新時代的"克己"便是根據新時代的"禮"的規範剔除本性中不符合的成分元素,保留髮硬其中合理的成分元素的過程。新時代的"克己復禮為仁"也就將會在這樣的一個過程中得到實現。

《論語》中同樣強調"中庸",這一點和古希臘的博物學家亞里士多德的"中庸"思想有相似之處。"中庸"不僅強調入世有為,更強調"過猶不及",有一種誤解,認為"中庸"就是"內圓外方"式的中國式虛偽,其實不然,"中庸"更多的表現為一種積極入世有為的同時加以節制以求得最好結果的表現,這在某種程度上又和"克己"的具體操作有了相同之處,而它們的最終目的也都指向孔子所推崇的最高境界的"仁",我認為這是通向儒家終極目標的路徑的另一個角度的不同表達。"中庸"就是剋制自己過度有為的傾向,提高不足的方面,使得個人的行為處事如同衛星一樣走在符合"禮"的軌道上,通向"仁"的最高境界。

《論語》中"仁"的思想指向天下大同,為儒家理想的世界,與我國的最終目標"共產主義社會"有很多的相通之處。目前看來雖然理想化,但朝著這個方向努力必然會帶來良好的效果。國家的妄動或是過於超前的改革可能會脫離現實基礎,帶來負面的影響(這些我國在過去的實踐中曾經遇到過,並且已經更正了其中的錯誤),而個人則不然,個人遵循此道路,不斷提高個人的修養,可以淨化社會風氣,也可以革新個人價值觀中偏差錯誤的部分,從而對個人和集體都產生良好的效果,而從政府國家的角度來看,最適合做的,而且是百利而無一害的就是推動這種風氣的流傳以成風氣。

解讀《論語》,重塑個體人格

和西方倡導"自由"和發展人的本性不同,《論語》中更為強調的是約束和規範,儒家不太強調法治,即使有,也是"內儒外法,濟之以道"時期融入進去的。儒家強調社會輿論和社會道德的約束,但更為重視的是人自己內心對自己的約束。這些約束的標準曾經在近代曾遭遇批判,因為確實不合時宜,但約束本身則是重要的。這樣的一種內在的約束機制與法治相結合,自然有利於營造更為良好的秩序和和諧的社會環境。也正是通過發揚這樣一種內在自我的道德的約束機制可以使得沒有宗教傳統的中國獲得更多的穩定和安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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