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深圳海關20日消息,8月8日晚,該關隸屬皇崗海關在福田口岸查獲一名女性旅客攜帶鑽石入境,案值人民幣112萬元。目前,案件已移交緝私部門處理。
據介紹,8日當晚,福田口岸從香港到深圳的入境旅客正在有序通關,海關關員也在進行自主挑查。這時,一名揹著揹包的女性旅客引起了當值關員的注意,被截停要求到海關查驗區接受檢查。
關員在旅客揹包的側袋中發現幾個不起眼的透明小塑料袋,掏出來一看,竟是一粒粒光彩耀眼的鑽石。經查驗清點,該名旅客攜帶整鑽603粒,重29.7克,碎鑽29.29克,共計58.99克(即294.95克拉),案值約為人民幣112萬元。當值關員小孫表示,經過調查他們發現該名旅客過往並無違規記錄,女子自稱攜帶鑽石過關是受“朋友”所託,事成可獲得數百元酬謝。
對此,海關提醒廣大旅客,幫朋友攜帶物品入境需謹慎,攜帶自境外獲取的黃金珠寶、鑽石等高價值貴重物品,應主動向海關申報,經海關認定可予以繳稅放行。僅為數百元好處費就企圖矇混過關的行為將得不償失、涉嫌走私,加之鑽石價格高昂,很容易構成刑事案件,被追究刑事責任。
文、圖:廣州參考·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肖博峰 通訊員潘宣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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