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可不可以去香港?怎麼去,需不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是不是懷孕太久了就不能去香港了?對於孕婦赴港的問題,香港入境處給出的答覆如下:
![孕婦去香港,懷孕多久不能去?](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持有效證件的訪港旅客(包括內地人士),只要符合一般入境的條件(例如有足夠旅費),而入境處對其聲稱來港的目的沒有懷疑,會獲准入境。入境處不會單單因為懷疑某名訪客懷孕而拒絕她入境。
根據香港入境法例,任何抵港人士,必須接受入境處職員的審查,以確定他們的身份、持有有效的旅遊證件、來港目的、留港日期等。除享有香港居留權或入境權人士外,任何來港旅行、探親或過境人士,即使已符合以上所述的所有條件或在其居留地已獲得有關簽證∕赴港簽註,亦不應以為必然可獲准入境或可給予他∕她簽證∕簽註上所述的逗留期限。香港特區入境事務處有權拒絕讓任何人士進入香港或給予其較短的逗留期限。
香港政府推出新的醫療服務安排和入境配套措施,目的是確保香港孕婦得到妥善和優先的婦產服務,並將來港產子的外來孕婦的數目限制在香港醫療體系所能承受的範圍之內。新措施同時可防截外來孕婦,在臨盆一刻才趕到急症室求診的危險行為。
在入境配套措施方面,入境事務處會對所有來自香港以外並處於懷孕後期的婦女加強入境檢查。為減少爭議,懷孕約七個月(即28周)或以上將自動被視為懷孕後期,是否獲准入境最終由有關人員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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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孕婦在進入香港時如被懷疑來港目的是在港分娩,入境事務處人員會要求她們出示本港醫院發出的預約確認書,證明已獲得香港醫院的預約入院安排。若未能出示確認書,她們可能會被拒絕入境。
若非有意來港分娩,可帶備內地醫院的產前檢查或預約分娩證明以供有需要時查閱。
翻譯一下,大概是這麼幾個意思:
1、孕婦原則上是可以去香港的,只要符合一般入境的條件即可。
2、如果孕期比較長了(懷孕7個月),會接受嚴格的入境檢查,能否入境得靠有關人員判斷。
3、過關時,可能會被入境處懷疑赴港目的是去分娩,如不能提供香港醫院的預約證明,有可能會被拒絕入境。
4、最好攜帶上內地的產前檢查或相關證明,以供有需要時查閱。
香港優才申請條件
綜合計分制
1.18週歲及以上
2.學士學位以上學歷
3.好的中文(普通話或粵語)或英文能力
4.10萬人民幣以上的資產證明
5.無犯罪記錄
6.分數100及以上
7.滿足以下優勢之一,具體如下:
1.世界100強院校畢業:本科以上學歷,按照官方排名
2.跨國工作經歷:2年
3.現任職於世界500強企業管理崗位:按照官方排名
4.海外院校畢業:本科以上學歷
5.專業人才:持有國際證書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成就計分制
*申請人曾獲得傑出成就獎(例如奧運獎牌、諾貝爾獎、國家/國際獎項);
或
*申請人可以證明其工作得到同業肯定,或對其界別的發展有重大貢獻(例如獲業內頒發的終身成就獎),出示證明由香港方面進行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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