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殺害少女被判死刑,二審全盤翻供,稱遭到逼供誘供

來源 |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男子殺害少女被判死刑,二審全盤翻供,稱遭到逼供誘供

2013年1月18日,新年剛過,天氣有些寒冷。這天晚上,家住在魯西南某村的劉恬早早做好晚飯,和16歲的女兒笑笑說了一聲:“我去打麻將了”,然後就出了門。劉恬清楚的記得,那天笑笑正在屋裡寫作業,她乖巧的答應了一聲,送劉恬出了門。

男子殺害少女被判死刑,二審全盤翻供,稱遭到逼供誘供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公訴二處吳娜

劉恬的丈夫是跑長途的司機,常年不在家,劉恬平時喜歡出去打麻將,上高中的女兒很懂事,就默默地在家學習,成績很好。

一切都那麼正常。可劉恬卻怎麼也沒有想到,當她再次回來,卻已與女兒陰陽兩隔。這天晚上,究竟發生了什麼呢?

男子殺害少女被判死刑,二審全盤翻供,稱遭到逼供誘供

時間倒回5年前的那個夜晚。9點多,劉恬打牌打得正盡興,突然接到兒子小勇的電話,他聲音急促,顯得非常不安:“媽,你知道笑笑去哪了嗎?我回來發現家裡門開著,笑笑也不見了,怎麼找都沒找到她。”

笑笑?門開著?女兒不是那種會偷跑出去玩的孩子啊,更別說敞著門就走了。劉恬越想越不對,一種不詳的預感籠罩在她的心頭。她急匆匆趕回家,眼前的一幕幾乎讓她驚得合不攏嘴:兩個小時前自己親手鎖好的大門敞開著,停放在院子裡的電動車沒了,屋裡到處都被翻得亂七八糟,放在電視前的1000元現金不見了,笑笑也不見了蹤影。

男子殺害少女被判死刑,二審全盤翻供,稱遭到逼供誘供

數九嚴寒的晚上,一個小姑娘,能到哪裡去呢?劉恬徹底慌了神,她一邊往外跑,一邊大聲呼喊著笑笑的名字。可找了大半夜,仍然一無所獲。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吳娜:1月18日,公安局接到劉恬的報警電話後,立即展開偵查工作,但是因為一直沒有找到證據,所以開始是按照被綁架的失蹤案件處理的。

時間一天天過去,劉恬的心似乎也沉到了谷底。她等啊等,終於在2月27日,等到了新的消息:有村民在離村莊5、6公里外的一條十分偏僻的河岸草叢內發現一具女屍。經劉恬辨認,正是失蹤了40多天的笑笑。

雖早已有心理準備,可劉恬仍受到了巨大的打擊。這無冤無仇,誰會對一個16歲的小姑娘下毒手呢?女兒出事後,笑笑的父親也從外地匆匆趕回。面對偵查人員的詢問,這個老實巴交的農村漢子猶豫再三,說出了一個人名——張灰。

張灰是何許人也?和笑笑有什麼關係?為什麼笑笑的父親這麼不願意提起他的名字?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吳娜:被害人之父反映,懷疑其妻劉恬與同村村民張灰有不正當關係。偵查人員繼續調查發現,在本案案發時,張灰在笑笑被害現場附近出現過,也有人在拋屍現場附近見到過張灰,遂確定張灰有重大作案嫌疑。

男子殺害少女被判死刑,二審全盤翻供,稱遭到逼供誘供

2月28日,偵查人員在縣城將張灰抓獲。出人意料地,張灰到案後很痛快的供述了殺害笑笑並拋屍的犯罪經過。

原來,劉恬的丈夫常年不在家,劉恬就經常約著人一起打麻將,而這個張灰,就是她的固定牌友之一。兩人一來二去,竟慢慢產生了感情,進而發展為情人關係。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吳娜:張灰這個人平時比較遊手好閒,又好勇鬥狠,經常問劉恬借錢。他們倆在一起之後,劉恬的丈夫起過疑心,讓劉恬不要再和張灰來往,但是張灰威脅劉恬說,你要是不和我在一起,我就弄死你丈夫。而且兩個人又經常在一起打麻將,所以就一直沒有斷了來往。

2013年1月18日這天,劉恬給張灰打了個電話,告訴他自己先去打麻將,回來再和他聯繫。可張灰左等右等,都不見劉恬來找自己。再加上年關將至,張灰手頭有點緊,他氣惱萬分,無處發洩。突然,他想起劉恬曾告訴自己,為了置辦年貨,她取了2萬元錢放在家裡。一股邪念驟然升起,趁著天色已晚,張灰走出了家門。

張灰輕車熟路到達劉恬家大門外敲了敲門,在裡屋學習的笑笑聽見聲音打開門,見是媽媽的牌友張灰,便告訴他媽媽出門打麻將去了,讓他以後再來。

“啊……這個,你媽媽打麻將輸了錢,讓我來取。”張灰一邊編造著謊言,一邊跨門而入。雖然笑笑認得他,但她還是謹慎的拿起了電話,打算向媽媽確認。

做賊心虛的張灰見事不好,一把將笑笑推倒在地。孩子嚇得大喊,急了眼的張灰害怕被人發現,一把扯下了掛在身後的門簾,緊緊勒住笑笑的脖子,直到她再沒了動靜……

確認笑笑已經沒有了生命跡象,張灰開始在屋裡翻找財物,而他並沒有找到自己想要的2萬元現金,僅僅翻到了1000元錢。眼見謀財無望,又怕時間太久引來人,張灰把笑笑的屍體抱到院內停著的電動車上,用被褥床單蓋住,找了個僻靜的地方拋屍,從此踏上了逃亡之路。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吳娜:這起案子案情其實並不複雜,到案後,張灰也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2014年,菏澤中院一審宣判,被告人張灰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殺人手段,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劫取現金一千元人民幣。其行為構成搶劫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張灰作案手段殘忍,後果嚴重,依法應予嚴懲。一審判處被告人張灰死刑。

沉浸在喪女之痛中的劉恬夫妻還來不及告慰笑笑的在天之靈,卻被一個意外的消息震驚了:張灰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男子殺害少女被判死刑,二審全盤翻供,稱遭到逼供誘供

與最初的順利不同,張灰上訴後幾乎否認了自己先前說的一切。他表示,對於起訴和一審開庭階段自己說的都不是實話,原來供述的作案細節都是案發後劉恬告訴自己的,甚至他表示,自己受到了偵查機關的逼供誘供。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吳娜:面對張灰的這種表現,被害人父母書面明確表示,放棄民事賠償,只要求判處被告人張灰死刑。而作為一個死刑案件,我們秉承的原則就是慎之又慎。因為死刑關乎到人的生命,作為法律監督機關,作為檢察官,我們有責任對每一個案件細節進行核實。

張灰在上訴中提到,自己受到了偵查機關的逼供誘供,這是真的嗎?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吳娜:針對張灰提出的被逼供誘供的現象,我們調取了當時的同步錄音錄像,看守所的提訊室在訊問人和在押人員之間有一道物理隔離,即鐵柵欄,訊問人員在空間上與張灰沒有肢體接觸的可能性,更談不上對其進行刑訊逼供了。從錄像看,張灰在訊問過程中表情自然。為了防止意外出現,我們還調取了看守所健康檢查表、健康檢查筆錄、看守所醫生的說明等,從這些材料中,確定了偵查人員在訊問時沒有誘供、逼供行為。

排除了張灰被逼供誘供的可能,那麼,他所供述的作案細節,有沒有可能是劉恬告訴他的呢?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吳娜:我們詢問證人劉恬,其稱未對張灰說過案件的任何情況。除了證人證言外,張灰多次翻供前後存在重大矛盾。原二審開庭,當問及張灰是如何得知被害人是被門簾勒死的,張灰回答是蒙的;案件發回重審,公訴人提審時再次問及這個問題,張灰回答是公安人員誘導其供述的;發回重審一審開庭時,張灰又稱是案發後劉恬打電話告訴他的。並且,關於案發當晚的行蹤,張灰的辯解也反覆了很多次,並且都被查明是虛假的,因此,對於這一點,張灰的翻供不具有可信性。

那麼,張灰究竟有沒有殺害笑笑?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樣的呢?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吳娜:這個案子因為案發時間比較久,並且發現屍體的時間比較長,有一些客觀物證已經不太好找了。到了當地之後,我們決定從頭開始,覆盤一遍整個案件。

男子殺害少女被判死刑,二審全盤翻供,稱遭到逼供誘供

吳娜一頭扎進了這個案子裡。她仔細的審查了張灰的上訴書,一遍一遍核對監控錄像,重新調取人證物證,多次召開辦案人員聯合座談會……所有的努力,只為還原事情的真相。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吳娜:通過我們對案件的調查和對案情的分析,張灰的作案動機有事實依據,張灰供述和劉恬是情人關係,案發當日晚7點多他通過電話得知劉恬要外出打麻將不在家,遂產生趁劉恬外出之機到其家中行竊的念頭。另外,張灰作案過程有大量客觀證據及證言印證。本案證據均由偵查機關依照法定程序收集,來源合法,內容客觀真實,具有關聯性,足以得出唯一的排他性結論。

隨著檢察官調查的深入,緊接著出現的一個關鍵細節,讓吳娜更加肯定了自己的判斷。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吳娜:當來到拋屍現場的時候,我心裡一下子就豁然了:一條小土路,汽車都開不進來,我們走了將近一刻鐘才走到。這裡非常偏僻,一般人是絕對找不到的,但是離張灰從小到大住的地方僅僅不到2公里。而本案中,張灰偷了劉恬家的電瓶車用來搬運屍體,正好能很方便快捷的來到這裡。並且根據張灰之前供述的拋屍過程和路線,我們找到了相關物證和證人。

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了一點,張灰就是兇手!

2017年10月19日,該案二審開庭。不出檢察官的意料,張灰在二審庭上依然全盤翻供。他一直推說:“不知道”、“聽別人說的”,甚至連上訴狀中的上訴理由都不承認。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吳娜:張灰在上訴狀中承認殺害被害人的事實,上訴理由是非預謀殺人,主觀惡性小,請求從輕處罰。在庭上,他連這一點都否認了,只是推說,是律師寫的,他不識字,只是按律師說的簽名捺印。

但是,早就胸有成竹的檢察官調出了偵查機關歷次訊問的同步錄音錄像和張灰參加數次庭審及檢察員的提審情況。每一次訊問結束後,張灰都會仔細核對筆錄然後再簽字確認。鐵一般的事實證明,張灰完全具有自主閱讀筆錄的能力!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吳娜:這個案子我們的準備還是很充分的,做了大量紮實的工作,並且在開庭前,針對張灰翻供的情況做了充足的預案。整體來說還是取得了很好的庭審效果。

當檢察官將一筆筆證據擺在庭上的時候,張灰再也沒有了狡辯的餘地,等待張灰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本文根據真實案件整理,為保護隱私,當事人姓名住址等信息均做了處理,圖片源自網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