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動態」唐山高新區法院:「尋、訪、問、調」四步化解涉企合同糾紛

「基層動態」唐山高新區法院:“尋、訪、問、調”四步化解涉企合同糾紛

唐山高新區法院:

“尋、訪、問、調”四步化解涉企合同糾紛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高效快捷地處理涉企糾紛,高新區法院不斷創新訴前調解工作方法,創造性提出了“尋、訪、問、調”四步調解法,快速化解涉企合同糾紛,工作成效顯著。

尋——尋找案件關鍵點。收到涉企合同類案件起訴材料後,分派精通處理合同案件的專職法官,聯繫案件雙方當事人,全面梳理雙方當事人的共同利益和矛盾爭議點,著力找準調解切入點,將案件引入訴前調解程序。訪——走訪合同發生地。堅持“訴前調解不止在法院,更要走出去”原則,實際走訪合同履行地,侵權行為地和與糾紛密切相關的場所,提前介入,做到對案件情況心中有數,為之後調解工作順利開展奠定基礎。問——問雙方當事人。進入訴前調解程序後,指派法官助理全方位、多角度瞭解案件真實情況、當事人訴求和調解意願,隨時掌握當事人的思想動態變化,抓住恰當時機,進行調解工作。

調——展開調解工作。採取面對面調解方式,有針對性的進行心理疏導和溝通,通過辯法析理、以案說法等多種方式,促進雙方自願達成和解,握手言和。

兩個月內,高新區法院通過訴前調解的方式幫助唐山盾石機械製造有限責任公司、河北君安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等企業解決不同性質的合同糾紛6件,涉案標的額共計318萬餘元,即時履行率100%,為合同糾紛案件提供了高效率、高質量的新路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