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退休的獨生子女費用誰給?

瑤外婆8


企業退休人員的獨生子女費一般是應當是由企業承擔。

我國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應當由企業落實的對獲得《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父母的獎勵措施,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用人單位一般執行的獎勵措施,主要包括獨生子女未成年時的獨生子女獎勵補貼,還有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的獨生子女一次性獎勵補貼。

獨生子女未成年時獎勵各省市都是地方的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一般是10到30元左右,對於現在的企業來說負擔並不是特別重。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的獎勵,各省市仍然不同,北京市是一千元,河北省和黑龍江省是3000元,上海市是5000元。山東省是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0%,青島市2018年高達19000元。

向廣東省是按月支付退休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金,全省的最低標準是80元每月。山東省農村戶籍人員也是這個標準。廣州市提升了有關標準,是按照150元每人每月發放。

向海南,重慶,四川等地,對於企業退休人員享受養老金待遇的,也是給予基本養老金的一定比例補助,一般是3%到5%。

曾經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也是上漲5%的基本養老金待遇。2014年10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按照原先的計發標準一次性發放180個月,作為一次性獎勵補助了。

退休後按月發放的待遇肯定是有政府承擔,或者是養老保險基金承擔。

其實除了在職人員之外,還有一大部分失業人員,農民或者無單位勞動者。不過多數地區的政府還是規定,無單位的有政府財政承擔。比如我母親是山東濰坊城鎮戶籍,從2017年開始申請獨生子女按月補貼,從2018年1月開始享受每月80元。當然也有一部分地區,並沒有明確規定的。

還是希望隨著我們獨生子女的政策結束,切實落實好獨生子女獎勵金政策,沒有單位的人員改由政府財政承擔,為我們的獨生子女政策畫上一個圓滿的句號。


暖心人社


在實行國家計劃生育初期,國企也還是計劃經濟年代,企業稅利全部上繳,職工工資也相當於財政劃撥(稅利扣掉工資成本才上繳),儘管當時獨生子女每年48元的補貼是企業計生辦發放,但肯定也列支入企業成本,也相當於財政支付。

孩子們是一個國家的未來,我們這一代人在響應國家計生政策只生一胎付出了沉重代價,所以我們當地幾十年來都在執行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可以在養老金中增加5%的補貼,即使是國企改制後全員進入社會,作為靈就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時同時讓你辦理獨生子女補貼領取手續。

辦理退休手續時,帶上【獨生子女證】原件讓他們審核後複印,會給你拿上一張”未違反計生政策”的格式證明回原單位蓋章(防止你領證後又偷生二胎),交上去即可。從辦好退休手續後次月開始按第一個月養老金的5%(3000元養老金就150元/月)給你獨生子女補貼,有些是每月在養老金裡面體現,我們是次年一次性發給上年度12個月的補貼。這個錢雖然也打入養老金銀行卡,但應該是原計生委(現衛健委)發給,這個補貼一直不會變,即二十多年前退休時養老金是300元/月,到今天你的養老金漲到2000元/月,但這個獨生子女補貼仍然是15元/月。.


執君之手觀日落月升


沒有人給吧!

企業改制時,給了所謂的一次性補助2000!就沒有下文啦!後來又問了下,說有兩個方案,一個是一次性補助2000,一個是每月按工資的百分之五的給。已拿2000了,就不能拿那個百分之五啦!俺都是傻子啊?現在找誰說理去啊?晚婚晚育都聽國家的,現在是咋說都是他們的理!

唉!我們這一代苦啊!我們的孩子更苦!真為她們擔心!怕她們會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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